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858919e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a7

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标准模板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

云南省×××××× ×××年×月×日发布

1 / 6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和代码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代码: 二、受理范围

受理全省行政区域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拟为符合条件的法人和事业单位核发证书。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二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四、实施机关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升级的准予批准条件: .具有法定资格;

.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相适应的生产场所、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有确保生产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专业性技术条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生产地址变更、法人变更、单位名称变更、单位注册地址变更,准予批准,条件同新办(首次)。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人应在省级媒体(如《云南日报》),刊登《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遗失公告。

六、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号(东风东路与白塔路交叉口)。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5路、路、路、路、路、路等公交车到省体育馆站下车对面即到。

七、申请材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申请材料目录

到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材料形式 数 办 项 复查 申请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纸质 纸质 纸质 纸质 纸质 新增期依申请变更升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 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目录)各一份 申请单位厂房和场地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人员的资质证书(充装人员、压力容 器操作人员、充装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 化验人员 选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符合《条 例》及相关规章规范的要求,并且由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生产;投入使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配备电子衡器(轨道衡) 建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设备等台账 具有与充装相适应的成型机械加工设备 企业承诺保证书 原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 √ √ √ √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 √ √ √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 √ √ √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 √ √ √ 复印件 复印件 纸质 纸质 √ √ √ √ √ √ √ √ 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纸质 纸质 √ √ √ √ √ √ √ √ √ √ √ √

八、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个工作日依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号 承诺时限: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1 / 6

九、审批收费及依据

收费项目: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 (一)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网络咨询。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服务大厅—质量监督—特种设备。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昆明市东风东路号)。 ()网络提交。网址:—服务大厅—质量监督—特种设备。 .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三)受理 .受理决定

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在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现场鉴定评审

受理后,企业在受理期限范围内准备完成,并及时约请有关机构组织现场鉴定评审,评审完成后提交评审报告和整改报告。

.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