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关于加大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力度的建议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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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力度

的建议

盛水平(经济)

“转型升级”是我国当下经济社会的主旋律和破解经济困境的迫切需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杭州市委市政府为此出台了多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推动企业主动寻求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与国内外一些城市和国家的做法相比,我市企业技术创新税收的受惠面和助推自主创新的作用还有待提升。

一、目前我市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存在的问题: 1、技术创新税收惠及面不够广。目前享受技术创新方面优惠政策的主体主要为高新企业,且平台、项目、基金、直接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多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为扶持对象,而杭州市95%的企业主要为中小企业,许多企业还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难以达到补助要求,因此技术创新税收惠及面有所限制,这也会造成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更具压力。

2、技术创新税收优惠项目尚有限制。杭州高新区(滨江)是杭州高新企业的聚集地,据滨江区国税局2010年统计数据,高新企业税收优惠共23亿元,涉及较多的为“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和“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2项,其中大部分金额为“减免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7.88亿元”、“落实软件企业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10.79亿元”,优惠项目比较局限。

3、技术创新税收优惠的助推力有待提升。对企业的税

收优惠是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其效果日益显现,但是企业投入的研究开发经费、研发人员数量、投入生产的科研成果数量和营业额等各数据的增长与总体经济增长还不匹配。

二、国内外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现状

1、法国是给予自主创新企业税收优惠待遇相当丰厚的国家,特别是其中一项鼓励企业投入研发而制定的重要税收优惠政策——科研税收补偿机制(CIR),正在发挥重要作用。据中国驻法国使馆经商处发布的报道,所有工业、农业和商业领域的企业(包括在法国的外资企业),只要从事研发项目,都有权利享受CIR,截至2009年底,共有15800家企业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享受该项政策的企业数量猛增60%,其中,80%为中小企业。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在接受调查的法国企业当中,39%的企业的研发人员数量增长了50%;38%的法国企业宣称,其投入商业运营的研发成果数量增长了50%;三分之一的企业的营业额增长了50%。

2、日本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全面。对科研机构,R&D经费支出的50%进行补贴;对企业,购买科研设备购价的7%可用于抵减应纳所得税,而且对中小型科技企业采取特殊优待,只要购买科技创新的设备就能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允许企业全额税前扣除;对设备加速折旧,日本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短期特别折旧和充分自主的折旧制定;日本还具有完善的准备金制度,如计算机企业可以提取销售额的10%作为准备金。韩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日本类似,同时还制定了对科研人员的税收优

惠政策,并对企业购买科研设备制定了保护国产的倾向性条款。

3、深圳市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制定了自已所特有的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如对新认定的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八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原有\二免六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外,增加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当年销售额的3%-10%的比例提取技术开发费用等等。

三、几点建议

1、增强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在加强宣传的基础上,目前的政策扶持体系可以适当予以倾斜,引导企业重视科技,鼓励大部分中小企业参与自主创新,加大科技投入,改变当前产品性能、产品质量较低的“粗加工”生产模式以及竞争力低下的生产状况。

2、根据我市中小企业的特点,在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减低门槛,制定惠及面更加广泛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只针对具体项目或设备购买等等,如中小企业只要开展科研项目就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或税收减免等。

3、建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跟踪、评价制度。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较大的企业,建立技术成果及转化应用、产业化能力跟踪制度或评价制定,切实提升企业创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