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纸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内部)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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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纸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图纸评审活动,加强评审专家队伍的管理和建

设,维护公司利益,保证评审活动的有效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施工图纸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工程

1、正常项目图纸评审,评审劳务报酬为:

①项目评审时间在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评审专家基本劳务报酬按300元/人〃次执行,每超1小时增加100元,超过0.5小时(含0.5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日评审劳务报酬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元。 ②隔夜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按天计算,即每天1000元。评审结束当日超过4小时(含4小时)的按1天计算;不足4小时的,按0.5天计算。 ③实行评审委员会主任负责制。评审委员会主任由该项目总工主持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主任需增强评审工作责任心,保证评审质量。 二、相关要求

1、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及评审期间的食宿费由我公司承担。 2、专家费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标准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随意降低或者提高标准。

3、如需聘用外地专家到我公司进行施工图纸评审的,由我公司在支付劳务报酬的基础上,另行支付长途交通费;因项目需要进行隔夜评审

的,由我公司承担食宿费。

4、评审工作未完成或未达到评审结果的,评审专家早退的,不予支付劳务报酬。

5、劳务报酬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发放,领取人须签字确认。 6、在评审前或评审过程中,不得发放任何费用,否则按违规处理。 7、评审专家不得超标准索要劳务报酬。 8、评审专家应廉洁、高效的完成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