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忠杰-根河供电局小型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鄂忠杰-根河供电局小型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办法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bdb22bfa417866fb94a8ec5

根河供电局小型施工作业现场暂行管理办法

(试 行)

1 总则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小型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认真落实小型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强化作业现场安全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人身安全、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蒙东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试行)》,呼伦贝尔电业局《小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根河供电局除生产维护、检修及事故应急抢修以外的小型施工作业和零散作业现场管理。 3 根河供电局现场小型施工作业审批程序 3.1 现场小型施工作业前的程序

3.1.1 受理用户业扩报装申请,需根据我局电网及供电地区实际情况,办理用户新装用电、增容用电等业务,除了按照上级营销管理规定进行营销MIS程序办理外,由供电所申请组织施工的,供电所进行现场勘查后,立即向根河供电局营销科、生产科、安监科填写“用户业扩报装小型施工作业申请单”。

3.1.1.1 供电所申请组织施工的小型施工作业包括:用户新装或增装

1

照明、动力用电、迁移用电、改变进线位置、改变供电方式、迁移电杆、箱变、变电室或变台、高低压电缆安装、高低压电缆终端的制作安装与试验、接地体制作安装与试验、10/0.4kV避雷器和高低压隔离开关熔断器更换与安装,临时用电,双电源用电及用户计量装置拆装等。

3.1.1.2 修试所申请组织施工的小型施工作业包括:为用户的设备预防性试验、用户箱变、变电室或变台试验、避雷器和油样试验、继电保护调试与试验、计量箱和柱上开关试验、绝缘工器具试验、高低压电缆安装及高低压电缆终端的制作安装与试验等。 3.1.2 申请必备要件及申请单位应提交到供电局的: 3.1.2.1 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3.1.2.2 申请单位填写“×××小型施工作业申请单”,要根据辖区现场小型施工作业的现场勘察数据、施工图纸、申请原因及工作内容、工期、施工负责人、安全专责人、参加施工作业人员等内容进行书面填写,盖章并签字后传真提交到根河供电局审批。

3.1.2.3 施工单位与根河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提交到根河供电局一份。

3.1.2.4 “×××小型施工作业申请单”要有营销科、安监科、生产科及局主管领导书面意见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3.1.2.5 向安监科、生产科提交现场施工作业方案、施工三措、作业指导书、现场危险点预控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到条理清楚、措施得当、责任明确、专业分工,保证与现场实际相一致并确保现场安全的可操

2

作性。

3.1.2.6 小型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及个人保护措施齐全完备。 3.1.2.7 提供有关施工材料明细。

3.1.2.8 对危险性、复杂性和难度较大的小型施工作业项目,要认真执行现场勘察制度。生产科、安监科、营销科要组织到现场进行勘察,共同制定方案,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方案的审批程序。 3.1.2.9 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要件。 3.2 小型施工作业申请的受理与审批

3.2.1 根河供电局受理承办部门:安监科、生产科、营销科等三个部门。

3.2.2 安监科、生产科、营销科应当自收到申请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根据提出的申请,及对了解施工作业现场情况,对具备现场开工作业条件,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完善,材料完备齐全,符合安全生产规定条件的,受理承办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后,在填写的“×××小型施工作业申请单”上加盖部门印章并签字。

3.2.3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和责任不清,对人身、电网安全不利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如需要补正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安监科、生产科、营销科要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及时补正。

3.2.4 对未走营销业扩报装流程,违规私下承揽小型施工作业的单位,局将对追究所领导及施工责任人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3

3.2.5 受理部门电话:安监科:2860670; 营销科:2860940;

生产科:2860636、2860915。

4 小型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1 施工作业单位的所领导、安全专责、工作负责人等,拥有对现场施工作业各项程序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现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全过程负有安全责任。小型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所领导必须按照规定到岗到位,进入控制流程管理。

4.2 施工作业单位的工作负责人负责在每日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作业工作人员布置工作任务,交代现场危险点、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检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施工工具是否齐全,安全工器具是否可靠,并负责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监护工作。

4.3 小型施工作业的安全专责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站位管理制度,熟悉小型施工现场技术业务知识,对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工作全过程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安全专责有权制止“三违”行为,并对“三违”行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所领导和局有关部门。

4.4 安监科、生产科、营销科及科室专工对小型施工作业现场有权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与指导。发现“三违”行为,对施工作业单位的所领导、安全专责、工作负责人和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下岗处理。同时安监科、生产科、营销科按“三不发生”文件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大力开展反违章明察暗访活动,坚决杜绝违章行为。 4.5 小型施工作业现场要认真执行监护制度。切实保证监护工作质量,保证监护责任到人、责任到位,保证每项工作都有人监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