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探讨与实践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陕西省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探讨与实践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c18b21ca26925c52dc5bf0c

内部参阅

陕西省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

探索与实践

2013年3月

陕西省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011年9月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综治委成员单位从40个增加至51个。更名伴随着工作职责的调整,综治委的工作从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逐步向社会管理、社会服务方向扩展,人口及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甚至包括对互联网的有效治理均纳入综治工作范畴。现在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是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工作的一项系统工程。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情况复杂,工作开展难度大。为了应对这一实际困难,中央指示各地必须大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设社会管理领域科技支撑体系,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强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管理资源整合、提高社会管理效能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支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管理领域信息化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国办发[2012]50号文件明确规定由中央综治办牵头,?加快建设社会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等先进手段,建设网络化、广覆盖的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推进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将?着力提升科

— 1 —

技信息化应用能力?作为 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一、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思路的探索

2011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旨在推动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别强调综治工作要整合各类资源,强化社会服务管理职责。国办发[2011]61号文件要求?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 中办发[2011]22号文件提出,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在省、市、县三级规范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等,推动社会管理各有关部门信息整合、资源力量整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中央综治办还为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实施指明了方向,要求各地?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重点推进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即社会管理基础信息库建设)和网络化、广覆盖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与中央综治委8个专项组及51个成员单位的信息互联?; 推进过程中要?统筹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管理与服务、发展与安全、技术与业务之间的关系,实现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村(社区)的数据整合和信息沟通?; 要总结各地方经验,?建设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特别要把人、地、物、事、情、单位、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纳入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并强化实战应用、综合应用,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逐步

— 2 —

提高社区信息装备条件和社区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以平安建设信息为基本内容,以中央、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六级公共服务平台为主要载体,以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机制为统领,以各地各部门社会管理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共建共享为突破,努力形成全面覆盖、高效灵敏的社会管理信息网络,加快建设科学高效、精准便捷、协同共享、便民利民的社会管理领域科技支撑体系?。

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各兄弟省市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工作特点的方式方法及技术实现架构,我省也在学习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努力进行理论探索,实践创新。

(一) 现阶段,各地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具体开展均有所不同,主要有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与我省实际情况及中央对信息化建设的整体部署要求有一定出入,并不适合在我省大面积推广,现就这两种类型分析介绍如下:

第一种类型:社会管理平台软件 + 窗口网站

这种类型大多由软件开发公司主导,通过与某地政法综治部门的合作,运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及智能分析技术,开发出一套针对当地政法综治工作特点的业务软件,以方便综治工作的垂直管理。这种方式对当地传统的综治维稳工作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效果明显,但由于地域特征的限制及功能的局限性,并不适合直接整体移植至其他地方使用,主要表现在: ? 无法实现当前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职能,与中央对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宏观定位不对等,其信息化还局限于综治委更名之前的工作范围,达不到新的中央精神要求。

? 软件为地方定制,需要地方政府在组织形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制度保障、经费来源等诸多方面都要有与之配套的一系列措施。各地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