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工作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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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工作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 党委[2013]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司本部业务招待工作,控制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根据公司“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工作的总体要求和《 责任公司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 )业务招待工作,各成员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条 工作原则

1. 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单位和成员单位领导人员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上级单位和成员单位中层人员,由公司对口职能部室负责,综合管理办公室配合安排接待;上级单位和成员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由对口职能部室负责安排接待;业务合作单位人员,由业务所在部室负责安排接待;其他人员根据公司主要负责人指示安排接待。

2. 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从紧控制陪同人数,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第三条 招待标准 1.就餐标准

(1)部室业务招待用餐原则上安排工作餐,餐标不超过30元/人;因特殊原因外出就餐的,须事前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费用计入接待部室业务招待费年度总额;

(2)公司负责人业务招待用餐标准严格按照《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执行,费用计入公司负责人个人职务消费年度总额。

2.礼品标准

公司原则上不赠送任何形式的礼品;因特殊情况需赠送礼品的,须事前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职能部室负责接待的,礼品标准严格按照《 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员工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执行,费用计入接待部室业务招待费年度总额;由公司负责人接待的,礼品标准严格按照《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执行,费用计入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年度总额。

3.住宿标准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因特殊情况安排住宿的,须事前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职能部室负责人接待的,住宿标准限公司定点宾馆或快捷型酒店,费用计入接待部室业务招待费年度总额;由公司负责人接待的,费用计入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年度总额。

4.会议标准

(1)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活动,涉及京外成员单位人员参加的会议,尽量采取电话或网络会议形式;

(2)公司召开会议一律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水果和香烟;

(3)会议召开期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工作餐,餐标不超过28元/人;

(4)会议一律不赠送任何形式的礼品。 第四条 费用管理 1.业务招待费范围

业务招待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餐费、礼品、食品、赞助费及烟、酒、茶等;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住宿费等。

2.业务招待费用实行预算控制、集中管理原则,严禁超预算使用,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预算,并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

3.报销要求

餐费、礼品、住宿费等需附明细清单或小票,根据审批

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 其他要求

1.严格控制因业务需要购买的烟、酒、茶等接待用品,不得购买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类;

2.业务招待活动中不安排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消费。 第六条 本细则由 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