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d40d9f7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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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
准》的通知
粤教基〔2013〕1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附件: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
2013
年8月19日
附件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 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
高水平、 高质量普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
包括非
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 、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义
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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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办学条件
第三条 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 小学 (含
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
18 m
2 ,初中(含九年制学2
校中学阶段, 下同)不低于 23 m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
9.4 m
2
初中不低于 10.1 m
。
第四条
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 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 教职工安全。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 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
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
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
跨越学校; 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 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 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
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 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 仓库、加油站为邻。校园周边
200 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
歌
舞厅、桌球室、 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 《民 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2010)的要求。位于交通要 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学校建设应当严 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
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
6 班、不超过 36
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 54 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 45 人, 初中班额
不超过 5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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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完全小学、 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
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一)校舍。
2
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
含宿舍)不低于
9 m
2
不低于 7 m ,初中(不
。学生宿舍小学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5 m2,
2
初中不低于 5.5 m 。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每个教学班应当有普通教室
1 间。学
校有计算机教室、 语言教室 (可由具有视听功能的计算机教室代 替)、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多功能教室 (兼多媒体教室) 、图书室(馆) (包括藏书室、阅览室) 、仪器 及器材储存室、广播室、团(队)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综 合档案室等。 31 班以上初级中学应增设计算机教室和语言教室 各 1 间。完全小学还应设有科学教室。初中还应设有理、化、生 实验室(包括准备室、仪器室、储存室) 用房宜多学科共用。
办公用房: 学校设教师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会议接待室等。 生活服务用房:学校应当设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
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堂、浴室、学生宿 舍、单身教工宿舍和可供教师工作休息的用房。
(二)运动场地、体育器材。 运动场地基本指标见表
1、表 2 和表 3。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
表 1 小学运动场地基本指标
运动场地类别
≤ 18班 上
小学 24班
30 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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