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执行合同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执行合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d799461f5335a8102d22058

七、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组织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承担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必填)□□□□□□□□-□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邮编: 单位科技主管(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开户银行: (公 章) 帐号:

年 月 日

丙方(项目保证方/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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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共同条款

签约各方应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1、共同遵守《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2、承担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必须每隔 个月向组织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提交《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表》,逾期不报,组织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有权暂停拨款。

3、合同执行过程中,承担单位如需修改合同条款,应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内容及理由的申请报告,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送组织单位审定和实施。未经接到正式批准书以前,仍需按原合同条款履行,否则后果由自行修改条款的一方负责。

4、承担单位因主观原因(如:与工作大纲内容有较大偏离,挪用经费,技术措施或某种条件不落实等)致使合同无法执行,而要求解除合同,应视不同情况,部分、全部或加倍退还所拨经费;如承担单位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调查情况有权提出中止合同书面处理建议,送组织单位审定后执行。

5、根据科技经费开支的规定,各级财务部门负责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有权拒付。

6、本合同签约各方均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争议和纠纷时,均按有关科研管理办法条款处理。

7、本合同所协议的其它条款如下: (1) (2)

8、本合同在各方签章后生效,规定内容执行完毕后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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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件

1. 经评审修改后的项目研究工作大纲; 2. 工作大纲专家审查意见及专家名单; 3. 其它材料(如: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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