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数据整合方案-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浙江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数据整合方案-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db10cbf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e0

浙江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数据

整合导入工作方案

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船网工具指标管理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子系统拟于近期启用。为确保新、旧系统渔船管理数据的顺利衔接,加快渔船捕捞许可管理数据整合导入,根据农业部“农办渔〔2008〕42号”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数据整合导入范围

数据整合导入的范围为所有海洋捕捞渔船(包括国内海洋捕捞渔船、远洋渔船),以及国内海洋捕捞辅助船。

数据整合导入的渔船信息为原单机版捕捞许可发证系统中的全部信息(包括已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已办理船网工具指标未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船信息)。未办船网工具指标的报废及灭失渔船和买卖过程中已注销的渔船信息也应纳入数据导入范围。

二、数据整合导入原则

(一)本省数据整合导入按照我省现行捕捞许可管理模式,以市级和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单位,分别负责相关数据的整合和上报工作。

— 2 —

(二)导入新系统的渔船总数,全省以《农业部关于通报2007年全国海洋捕捞渔船“双控”制度实施情况的函》(农渔函[2008]4号)确定的“2007年渔船总数”为基数,相应扣减2008年1月1日以来实际核减渔船数和跨县、市、省买卖渔船数。各市导入新系统的渔船总数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的原则进行控制。

三、数据整合导入步骤方法

(一)数据整合汇总:清理原单机版捕捞许可发证系统中的无效数据(包括渔船已拆解报废、已灭失、已卖出注销等),整理剔除重复数据,规范现有数据属性,确保渔船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对已办理船网工具指标未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船信息,未办船网工具指标的报废及灭失渔船和买卖过程中已注销的渔船信息按附表的要求进行清理汇总。有关电子版式在我局外网上可下载。

(二)数据导入:各县(区、市)按要求完成数据整合后,主报市(设区的市)局,同时抄报省局;由各市通过原单机版捕捞许可发证系统对辖区内所有数据进行汇总(包括有关表格),并将电子版数据上报省局渔政渔监处,经确认后由部局技术保障组协助后完成数据导入工作。

— 3 —

(三)新系统启用:经部局确认后,在技术保障组协助下各地完成新系统启用工作,同时停止使用原单机版捕捞许可证换证软件。

(四)其它:根据农业部规定,在数据整理、汇总期间,为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各地可暂停两个星期办理捕捞许可发证业务。

四、时间安排

(一)2008年9月15日前,各县、市完成数据整合工作,9月16日至17日为数据上报日,数据上报后,全省暂停捕捞许可办理业务。全省数据导入工作由省局负责,捕捞许可办理业务待新系统启动后,由省局通知后统一恢复。

(二)各市、县(区、市)可参考附件中“实施计划参考模板”,制定工作计划,连同工作方案一并上报我局渔政渔监处。

五、组织保障

为加强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数据整合导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工作小组。

(一)组成成员

组 长:阮成宗 0571-88007117 13905811075 副组长:孙晓明 0571-88007118 13957117102 成 员:钱磷飞 方佩儿 (二)工作职责

— 4 —

负责制定全省数据整合导入工作方案;依据有关规定与各市共同确定导入新系统的渔船总数,具体负责与农业部有关部门的联络和新系统的启用工作等。技术上配合做好有关数据整合导入工作。

(三)联系方式 农业部政策保障组:

张信安:010-59192949、13681014936 黄其泉:010-68697611、13691002138

技术保障组:

郭海波:010-59192953、13671221521 孙云秋:13911360925 省局工作组:

钱磷飞:0571-88007128 13656643689 方佩儿:0571-88007127 13989803165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于2008年8月15日前将责任机构名称、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计划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我局渔政渔监处。

(二)严格按照捕捞许可管理数据整合导入操作方法做好现行数据的清理、校核、整合和导入工作。

— 5 —

(三)新系统启用后,各地即停止使用原单机版捕捞许可管理软件。

(四)各市要在“双控”指标范围内,加强与所辖县(区、市)沟通协调,共同完成渔船数据的整合导入工作。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