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产品监管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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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哈尔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积极推进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坚持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做到“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

围绕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质量安全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实现基层监管能力提升、标准化能力提升和生产者素质能力提升,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水平,努力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五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1、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范、规程等制度建设。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坚持“贯标”与“制标”并重,鼓励企业制标,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市农科院及各县(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制定、修订合肥本地切实可行的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手册,让使用者能用、会用、好用,实现规程措施本地化、标准效益化。

2、推进蔬菜产地准出管理制度建设。依据“合肥市蔬菜产地准出实施意见”,各县(市)区重点抓好国家、省级以上农业示范区(标准园)和享受财政支持的市级以上示范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蔬菜、瓜果类生产基地的准出管理。强化对试点单位的监管和指导,确保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地产蔬菜的质量安全。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积极参与省农委实施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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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物联网工程建设,推进长丰县农业物联网工程示范县相关工作,在有条件的农业生产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对生产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和相关信息的采集,提高现代管理能力和科学种植水平;在部分省、市级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标准园区、示范区、示范合作社,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结合蔬菜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的相关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可追溯的目标。

4、推进果蔬安全生产“联户联保”试点相关制度建设。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破,有序开展,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建立“联户联保”安全生产模式。通过试点,实现对果蔬生产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提升安全生产监控水平,确保果蔬生产安全、高效。推进镇、村、组、户联防联控的基层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及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核要求;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的要求,划定生产监管责任区,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个人,在县、乡两级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层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六大体系建设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四县一市、包河区农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标准化工作负责人,加强农业标准化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园区)示范区建设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化、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农业产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在标准化生产方面的带头作用,推进大宗粮油作物的标准化生产,提高标准化推广实施率,加大对已认证标准化示范(基地、园区)示范区建设的提升,强化基地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积极推进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创建,促进和带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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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产,提高标准化生产的辐射面和带动效果。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市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站)的申报验收和资质认证工作;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各项监管、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大检测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比武大赛;强化监测制度的落实,实行例行检测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加大对重大活动和主要节假日期间及伏缺菜生产基地的监测,形成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站为骨干、乡镇快速检测室为基础、企业自检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并积极配合农业部、省农委完成对我市蔬菜、瓜果、食用菌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任务;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并监督和指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开展工作。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加大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围绕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和名牌农产品认证,鼓励支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三品”认证,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加强认证认定管理工作,坚持认证认定与监督管理并重,深入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提升品牌社会公信力。强化政策扶持,将“三品”认证作为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生产企业、合作社等申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标准(园区、基地)示范区的先决条件,充分发挥“三品”品牌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应急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舆情监测,科学评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努力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完善市县分级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属地管理、综合防控,市县联动、部门协作”的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基层监测、信息汇总,分析评估、预警预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管理机制和“责任明确、反映迅速、处置有序、控制有效”的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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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工作机制。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

5、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应用现代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将农产品生产的各个节点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和运输全环节的可追溯。

6、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明确监管职责,加大对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功能和村级监管员作用,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市场执法等整治行动,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和重点季节的执法检查,加大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将完善生产记录档案管理作为基地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落实农资市场、生产基地检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档案。三是建立诚信通报和 “黑名单”制度。提升市级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店和农资连锁经营店建设,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监管,在蔬菜、瓜果集中生产区周边乡镇,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和购买实名制。四是做好有奖举报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发挥社会各级人士的监督责任,有效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打击。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建立责任制,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2、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严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滥用职权,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实施“通报”制度。

3、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执法人员业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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