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楼梦》看婆媳关系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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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婆媳关系的形成原因

在婆媳问题上,存在着社会习俗和思维定势。中国是一个讲究孝道的国家,百善孝为先,家长制对小家庭的控制与儿子的孝相对应,“孝顺”就像一条枷锁,牢牢地套在妇女的脖子上,媳妇在婆家必须小心伺候公婆,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加上“不孝顺”的罪名,甚至可能被休。由于遵守“夫为妻纲”、夫权至上的道德规范,儿子一贯尊母贬妻,使媳妇处于被奴役的地位。 2.1文化原因

传统社会的婆媳关系显然是一种极不平等的人际关系,其中婆婆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做媳妇的只有服从、孝敬的义务。“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雷打不动地维护婆婆的尊贵地位和对儿媳颐指气使的特权,而儿媳的人格和尊严则备遭贬抑,几至扫地。”⑥

中国古代极为重视父母养育之恩,最重孝道,“百行孝为先”。而孝亲是不分父母的,在一定程度上孝母更重于孝父,更为人们所敬佩和提倡。因此,传统中国社会非常重视对婆媳关系的规训与引导;对符合孝道精神的婆媳关系大书特书,并刻意淡化婆媳冲突,编织出婆媳和谐共荣的美丽图景,书写媳妇隐忍屈从的美德。因此在传统婆媳关系中,婆婆具有绝对的权威,受到的是“孝道”这种习俗的社会力量无条件的保障。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孝”文化,在中国人的伦理观念中根深蒂固,为普通民众所熟知。

在《红搂梦》中,只要贾母在的场合,王夫人大都随侍左右,恪守为媳之道。而且,考虑问题时,均以贾母的喜好为出发点,如:湘云请大家赏桂花吃螃蟹,贾母问哪一处比较好,王夫人立刻道:“凭老太太爱在哪那一处,就在哪一处。”;要给凤姐过生日,贾母说她出个新法子,又不生分,又可取乐,王夫人连是什么法子都不清楚,就忙着表态说:“老太太怎么想着好,就是怎么样行。”除了媳妇们很难做到的曲从之礼,一般的侍养之礼如晨昏定省等,王夫人更是恪尽职守,始终如一。在贾府举行的所有重要的聚会包括家庭的小聚会中,几乎每次都可以看到她在贾母身边侍候的身影,而贾母的牌桌更铁定有王夫人的一个位置。安享晚年的贾母很喜欢热闹,这与经常吃斋念佛的王夫人未免有些观念不一样,虽然她不能理解贾母对凤姐的宠爱,时时提醒凤姐不要越礼,但尊重并让贾母开心是她做媳妇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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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经济原因

传统家庭的经济因素是造成婆媳矛盾的实质性原因。

传统的中国大家庭实行同居共财制,反对别居异财。《礼记·曲礼》说:“父母存,不有私财。”历代法律对于同居卑幼私自动用家财都给刑事处分。而且子孙在父母未死以前,即使已结婚生子,依然不许持有小份财产或另主新的户籍,如此小家庭的经济完全控制在父母的手中。而且婆婆是长辈,是家中的女主人,媳妇是被丈夫娶进来的,是外来人,她必须服从婆家的利益,不能有自己的利益。她在婆家没有财产的所有权、支配权和继承权,而只有使用权。她不能有私货、私蓄、私器,不能把物器私自借给别人。陪嫁的资财,嫁后归夫家,媳妇受人家的赏赐,也要交公婆,不能私存。若是公婆送给子妇,也应当妥善保管,以备以后家中使用。婆婆干涉和控制着儿子的家庭生活。大家庭两代人的关系是双向反馈式,父母抚养儿子成人后,儿子就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义务。两代人的经济关系来往较密切,小家庭只具有相对独立性。“夫死从子”这种歧视、压迫妇女的封建礼教,使没有经济来源和社会地位的婆婆和媳妇的对立更加尖锐。

以《红楼梦》贾母和王夫人这对婆媳为例。前者作为一家之主,充分享有整个府中的经济支配权。而作为其媳妇的王夫人,本该在贾母如此年长之时负责家中大小事,但贾母却把经济支配权赋予王熙凤,而非王夫人。其实在此可见贾母的聪明之道。这是为了不和王夫人发生权力上的争夺,以免关系弄得不可调和。 2.3家庭原因

中国传统大家族采取从夫聚居制的居住方式。一方面从夫居强化了婆婆的正统亲属地位。中国有着悠久的父系夫权制传统,婚姻关系缔结后,女方一般都要搬进男方家庭一同居住。这样女方被纳入男方的亲属网络,渐渐疏远了与本家亲属的关系,进而形成男女双方优先对男方的亲属拥有权力和责任⑦。显然,从夫居制度使婆媳关系成为新形成的一种不可避免的家庭关系。另一方面,聚居制使角色增多。由于政治、经济、子嗣等多方面原因,大家族更倾向于数代同堂、累世聚居。每个家庭成员同时扮演着多个家庭角色,家庭关系的数量也相应提升,由于角色扮演不当引起家庭关系矛盾的可能性便不可预料地增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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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 》中的贾府无疑是一个典型的多代同堂扩大复合家庭,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的主要家庭模式,人丁兴旺是他们普遍的追求,也是作为他们荣宗耀祖的重要标志。但人多、代际层次多,家庭伦理关系自然也就十分复杂,其中既有血亲、姻亲关系的如父子、叔伯、兄弟、姊妹、夫妻等,也有基本毫无瓜葛的外来者如婆媳、妯娌关系等。同在一个屋檐下,相互之间的利益争端、矛盾自是不可避免,特别是其中的婆媳关系。以王熙凤一人为例,她在贾府中扮演的角色有:妻子、正房妻子、母亲、儿媳妇、孙媳妇、侄媳妇、侄女、叔伯弟媳、叔伯嫂子等等。再者,从夫聚居使婆媳接触频繁。由于不同辈分的妻子都随丈夫一同居住,日常的饮食起居和定期的家庭活动,如清虚观打醮、除夕祭宗祠、元宵开夜宴等等,必然造成婆媳接触密切,从中可能增进感情也可能促进摩擦的产生。

3 婆媳关系的特点

《红楼梦》中有多组婆媳,有些描写是集中的、明晰的,如邢夫人与王熙凤、薛姨妈与夏金桂等,有些描写是分散的、隐藏的,如贾母与王夫人等。从《红楼梦》中可以看到中国婆媳关系的缩影,其特征有以下两点。 3.1社会规范的约束

婆媳矛盾大多来源于对社会规范的态度各异,遵从程度不同。

每个家庭成员都在家庭中扮演着许多角色,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同。在男权社会中,婆媳便是除去妻子和母亲外,女性最普遍扮演的两个家庭角色。如果婆婆和媳妇都能按照社会规范(“礼”)的要求来扮演各自角色,婆媳之间应该不会爆发激烈冲突,至少在表面上显现为较缓和的局面。由新到的年轻的逐渐成为对周围生活环境较熟悉的年长的家庭成员,更由于为夫家已经做出了繁殖后代这一最重要的贡献,婆婆的地位在家庭中无疑地高于媳妇,在家庭管理权上,占有主动和主导地位。婆婆通过自己做媳妇的经验,“把社会规范对媳妇角色的要求内化在自己的行动中,并结合个人的体会来要求和规范儿媳妇的言行” ⑧。当角色扮演者破坏了社会规范,身份认同也自然会受到威胁,而当这种破坏行为来自处于较低地位的媳妇时,那么对婆婆这个社会规范的传播者来说,威胁就是异常巨大的了。由于中国家庭是子女结婚后仍然与父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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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因此婆媳矛盾的焦点往往是争夺主妇权,即家庭事务的管理权和决策权。⑨当媳妇过早的觊觎婆婆的权力和地位,而试图顶替霸占过来,表面上又丝毫不做掩饰的时候,婆媳之间很可能出现因决策权而起纷争。 3.2影响波及范围广

婆媳关系超越了两个人的范围,经常不再是简单的婆媳二人之间的事。 社会规范对婆媳的要求往往是直接规定婆媳二人的角色,明确各人权利和义务,此外很少涉及其他的人。中国大家族聚居的方式使婆媳关系牵扯其他多个家庭成员。婆媳能否借助与第三代人的直系血亲关系来增进彼此的联系,是拉近还是再度疏远是相互关系的关键所在。正因为宝玉成了贾母和王夫人这组婆媳之间的中点人物,往常对儿子(丈夫)的自然情感的争夺便转化为对宝玉这个第三代控制权的争夺。这种争夺主要表现在围绕宝玉终身大事而展开的一场微妙而尖锐的较量。甚至有人认为《红楼梦》“明写宝黛婚恋,实则是为了暗写贾母、王夫人之间的斗争” 。这场斗争其实就是贾母和王夫人对黛玉和宝钗的不同态度的相互示威。婆婆与媳妇之间的联系除了儿子,更重要的是孙子。对儿子的情感争夺以及对孙子(女)的养育方式的不同理念,往往容易挑起婆媳间的冲突。如果婆媳之间在其间关系的处理中有较多契合点,将会使婆媳关系变得和谐。

4 婆媳关系的影响

婆媳关系既不是血缘关系,也不是婚姻关系,但在家庭中却有着重要作用,具有特殊的意义。它关系到整个家庭的利益,牵动着所有的家庭关系,从而对家庭成员的生活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直接影响到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4.1对家庭的影响

婆媳关系是伴随着婚姻关系建立起来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这种关系也就会自动解体。因此在婆媳关系中,更应该倾向于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巩固。根据家庭社会学的说法,“婚姻而结成的夫妻关系是家庭中最主要的关系,是家庭的核心,是维系家庭的第一纽带,是判断家庭的第一标准。”由是观之,夫妻是构成家庭的最基本要素,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因此在婆媳发生矛盾时,双方都应该遵循以婚姻关系为中心的原则,首先考虑到婆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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