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司考灾区延期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解析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08年司考灾区延期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解析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f7db46ea98271fe910ef97b

协议的效力。由此,B项的说法正确。第9条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C项和D项的说法错误,当事人不能依原仲裁协议重新仲裁,而是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89. 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只能就其所见所闻如实陈述,不能发表对案件的意见;而鉴定人则要对其所鉴定的事项发表意见

B.证人无须具备专业知识;而鉴定人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C.证人是不可替代的;而鉴定人是可以替代的 D.证人不属于回避的对象;而鉴定人属于回避的对象 答案:ABCD

解析: 证人和鉴定人的区别如下:(1)在资格条件上,鉴定人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而证人的资格要求只是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正确表达的能力,即使证人有生理缺陷和精神缺陷或者年幼,均可出庭作证。(2)在可否替代上,证人是就其亲身感受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证的人。证人的基本特征就在于证人的不可替代性,这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既不能由法院指派或聘任,亦不能随意替换;而鉴定人并非由案件事实所决定,其从事鉴定活动是受法院指派或聘请,因此,鉴定人是可以替换的。(3)在能否回避上,证人不得以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回避,而鉴定人如果有回避事由,必须执行回避的规定。(4)在询问规则上,对证人的询问应遵循个别和隔离的原则,证人不能了解案情;而鉴定人可以了解案情,对疑难复杂情况,可以由多个鉴定人相互商量形成最终的鉴定结论。(5)在发表的意见上,证人只能就其所知悉的案件事实陈述意见,而不能发表自己根据这些事实得出的结论和意见。但是鉴定人作为专家不受此项意见规则的限制。(6)在出庭义务上,证人出庭作证是一项普遍性的诉讼义务,一般不能拒绝,而鉴定人有正当的理由,可以拒绝接受法庭的指派或聘请,可以不出庭接受质证而只提供书面鉴定意见。故本题中,ABCD四个答案都是正确的,均当选。

90.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基层法院可以管辖相应的涉外案件

B.经我国法院同意,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律师名义代理诉讼 C.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要求法院依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 D.住所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是15日 答案:AC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重大涉外案件有管辖权,因此,一般的非重大涉外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的说法正确。第239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

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因此B项的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由此可知C项的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47条只是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因此,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在我国领域内有住所,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D项的说法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一)

张某一家共4口人:张某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某自1992年外出打工,1993年春节托人捎给其妻王某一封信和6000元钱,其后音信皆无。1998年2月,对张某的归来不抱希望的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死亡,法院依法于1999年10月宣告张某死亡。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000元。2000年5月,王某将儿子送与李某收养。之后,王某与刘某结婚,但1年后刘某即病故。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1-93题。 91.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对上述6间房屋和6000元现金的正确处理是: A.应由王某、其子、张父平均继承 B.王某应分得4间房屋和4000元现金 C.应全部由张父继承 D.应全部由其子继承 答案:B

解析:张某与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6间房屋和6000元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死亡后,其中3间房屋和3000元现金属于王某所有,另外3间房屋和3000元现金是张某的遗产,由其配偶王某、张某之子和张某之父平均分配,即每人1间房屋、1000元现金。因此王某共可得到4间房屋和4000元现金,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92.如果张父于2001年去世,遗产有3间房屋和4000元现金,且王某对张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关于其遗产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继承,王某之子无权继承 B.王某无权继承,王某之子有权继承 C.王某和其子均有权继承 D.王某和其子均无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