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情况及主要的商业保理公司介绍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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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情况综述

一、保理的概念

1、《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

保理业务是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 国际贸易买方市场逐渐形成而迅速在欧美发达国家兴起的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应收账款管理服务机构以保理商身份和以赊销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商之间的一项持续性安排,根据这一安排,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1、贸易融资;2、销售分户账管理;3、应收账款催收;4、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保理业务在20 世纪50 年代的美国和西欧国家得到迅速发展。保理业作为一种新颖的贸易融资方式,近20 年来在世界各国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中都得到了广泛运用。全球的国际保理业务量已经超过了6 000亿美元,目前国际上已成立包括我国在内的130 多个国家或地区参加的国际保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FCI) ,并公布了世界各国保理公司所接受的统一惯例:国际保理惯例规则(Code of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Customs) 。

2、保理业务的分类

(1)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指保理方凭债权转让向供商融资后,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支付,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资金。无追索权保理指保理方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利,保理方独立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2)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融资保理是指保理方银行承购供应商的应收账款,给予资金融通,并通过一定方式向买方催还欠款。非融资保理指保理方在保理业务中不向供应商提供融资,只提供资信调查,销售款清收以及账务管理等非融资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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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公开型保理指债权转让一经发生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将保理商的参与情况通知买方,并指示买方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方。隐蔽型保理指供应商不将债权转让以及保理商参与情况通知买方,买方仍将货款付给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货款后转付给保理商。整个操作过程只在供应商与保理方之间进行。

此外,按照卖方的销售经营行为是否跨境、交易对手是否为境外可以分为国际保理与国内保理;根据服务主体不同,保理可分为由银行提供服务的银行保理和由商业保理机构提供服务的商业保理。

在欧美国家的国际贸易中,保理已基本取代信用证成为最主要的结算方式。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买方市场逐渐形成,赊销日益盛行。与传统的汇款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式相比较,保理业务能为企业带来扩大销售、降低成本费用、控制风险等益处, 具体如表2-1 所示。

表2-1 保理业务对购销双方所带来的益处

益处

对销售方

对于新的或现有的客户提供更有竞争

增加营业额 力的O/ A、D/ A 付款条件,以拓展市

场,增加营业额

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转由保理商承担,出

风险保障

口商可以得到100 %的收汇保障 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都由保理商负责, 消除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账

节约成本

款,减轻业务负担,节约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财务能力

在批准信用额度后,购买手续简

简化手续

免除了一般信用证交易的繁琐手续

化,进货快捷 件的费用

省却了开立信用证和处理繁杂文现而获得进口商的信贷,无须抵押

对购买方

利用O/ A、D/ A 优惠付款条件,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加快资金流动,扩大营业额 纯因公司的信誉和良好的财务表

在我国,传统意义认为,保理业属于金融服务行业。国际保理和信用证(L/C)、出口信用保险一起被称为国际贸易结算和风险防范领域里的“三驾马车”。

但是从本质上分析,我们认为保理业务的属性不能单纯其开展业务的机构属性判断,而应该从保理业务运作的机制和规律界定。由于我国的情况相对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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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理业务诞生时起,主要是银行从事对出口企业的国际保理服务,因此将起界定为金融业务,由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统一监管。但实际业务中,保理业务既可以由银行承做,也可以由一般商业机构承做,只要具备风险承受能力和专业化的服务手段,就可以开展保理业务。从这个意义上说,保理是信用管理行业的重要分支,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都能够发挥分散风险、维护贸易安全的作用。

3、国际保理业务的主要运行模式

国际保理业务的主要运行模式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

单保理:由出口保理商单独购买卖方的应收帐款,进口保理商只为出口保理商承担坏帐风险,而不承担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义务;只有当卖方严重预期不付款时,进口保理商才启动一定程序负责催收帐款。

国内单保理业务流程(以银行为保理主体)

双保理:出口商在采用赊销(O/A)方式向债务人(进口商)销售货物时,由国内保理商和国外保理商共同为出口商提供的集贸易融资、帐务管理、帐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及坏帐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国内双保理业务流程(以银行为保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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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保理行业的现状及前景

1、保理业在国内的发展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银行首先试办国际保理业务,此后10年中国保理业务处于起步阶段。2000年以后,中国保理业务实现了高速发展,国际和国内业务总量从2000年的1.12亿美元,至2009年跃升为962.39亿美元。

据FCI(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统计,从2008年1月开始,中国出口双保理业务量跃居世界第一并一直保持至今。2010年,中国加入FCI的会员有23家;保理总金额达到1,545.5亿欧元,其中,国内保理总金额为1,199.6亿欧元,国际保理总金额为345.9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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