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周会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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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周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周星期三定为全矿的安全活动日,各单位每周三分上、

下午召开安全会,因特殊原因时间变动时要提前通知安监科,安全会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

二、会议地点:各单位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安全会必须由单位行政正职主持,单位行政正职因故不能主持时,可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主持。 四、参加人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五、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学习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指示、通知、通报等。

2、及时贯彻矿每季安全工作安排,总结本单位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安排下周的安全管理工作。

3、总结分析本单位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对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4、针对作业地点、作业方式的改变,组织职工贯彻学习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等。

5、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事故案例教育,开展安全大讨论等,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岗位操作。

6、传达贯彻矿安委会会议精神和特殊时期的安全管理规定。 7、听取职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其它安全方面的内容、事项。 五、会议要求及考核:

1、各单位的安全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无会议记录扣单位月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分2分,记录内容不全或不清扣0.1 -0.5分。

2、单位行政正职无故未亲自主持会议,每次扣单位行政正职50元。 3、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会管理制度,并严格考核,未按规定考核者,每一人次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10元。

4、单位每少召开一次安全会,扣单位行政正职100元,另扣单位月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分2分。

5、单位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安全会,每次扣款20元。

6、会议时间不足一个小时的,扣会议主持人50元。

班前、班后会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的召开范围: 1、所有井下生产及辅助区队全部召开班前会; 2、地面生产厂、队全部召开班前会;

3、科室有小班出勤的或有井下作业的其它人员必须召开班前会; 4、所有的零散作业人员必须召开班前会;

5、当班发生人身事故(非伤亡事故)、工程质量问题、集体违章等必须召开班后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班前会时间根据各单位的作业时间而定,但会议时间不得少于25分钟;若当班发生人身事故(非伤亡事故)、工程质量问题、集体违章时,班后组织追查分析会。

三、会议地点:各单位交接班室。

四、会议主持:班前、班后会由当日值班长或分管领导主持。 五、会议内容及有关要求:

1、值班长必须带领当班职工进行安全宣誓。

2、值班长必须清楚井下作业现场情况, 要把施工现场情况、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上一班安全生产情况向职工讲清,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向职工讲解事故案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两人以上作业时必须指定当班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向职工贯彻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重点强调变化后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5、值班长(班长)要根据每个职工的工种、技术能力及思想素质来分配任务,重点把好岗位人员上岗资格关。

6、对不放心的工程和零散作业人员要有针对性的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并要明确安全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7、值班长在班前会要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发现职工有思想包袱,休息不好或酒后上班现象,坚决不能安排上岗,严格把好“不放心人”的上岗关。

8、传达当天矿调度会精神,安排人员整改本单位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9、值班长在布置班前会时,要有一半以上时间讲事故案例,学习规程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10、按规定需要跟班的单位(工程),值班长要首先落实跟班干部情况,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11、班组长在班前会对上一班安全情况和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讲评,并做好记录。

12、其它需班前会上布置的临时工作。

13、值班长要做好班前会记录,各班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必须记录在班前会记录簿上。

14、若当班发生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集体违章、工程质量问题等,值班长必须亲自主持召开班后会,认真组织分析,并做好班后会记录。 六、考核:

1、班前会必须按时召开,若无故迟开或早散,一次扣当日值班长20元。 2、凡当班出勤人员(包括跟班干部)都必须参加班前会,未参加班前会或“不放心”的人员不得安排下井,否则,每一人次扣当日值班长30元、单位月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分1分。

3、班前会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每次扣值班长10-20元。

4、要保证会场纪律,开会期间看电视、人员嘈杂影响班前会质量,每次扣值班长20元。

5、班后会值班长未亲自主持,每次扣款30—50元;未认真组织分析或未做好记录,分别扣值班长20元、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