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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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回小发[2015]56号

海原回小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我校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大力发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评出典型、评出形象、评出干劲、评出精神,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把师德标准形象化、具体化,通过评选教师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引领广大干部

教师见贤思齐、争先创优,努力营造和谐向上的浓厚氛围,为我校内涵化发展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力量。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岗全体教职员工。

(二)评选名额:师德标兵:2人;师德先进个人:7人。

三、评选原则和条件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务实,评选结果的每个环节要在校内进行公示,置于师生的监督之下,增强活动的公信力。

2、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首要是品德高尚的教师,在推荐人选时,要注重平时表现,注重一贯行为,注重学生、家长的满意度。

3、坚持群众性原则。评选工作要向基层倾斜、向教学一线倾斜,基层要认真推选,领导小组要认真把关,使评出来的先进个人得到群众公认。

4、坚持实践性原则。要使评选过程成为广大教师参与道德实践的过程,成为培树先进典型、引领文明风尚的过程,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勇于实践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2、具有高尚的敬业精神,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家长认可度高。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吉林市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无违规违纪行为。

4、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连续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含合格)。师德标兵,至少要在校内获得两次先进或市级及市级以上一次先进荣誉称号、在教育或教学及科研方面获得省、市教育局等部门的表彰。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评选办法:评选采用集体推荐、师生个人推荐、自荐三种方式进行。

1、集体推荐:每个年级可按照教师人数的20%进行推荐。各组室可选择师德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推荐,名额不限。

2、师生个人推荐:全校师生都可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推荐,但必须是实名推荐(也可以是联名推荐),而且要有书面推荐材料。

3、本人自荐:本人可以自我推荐,需要提供自荐材料。 (二)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动员:(11月4日-11月7日)

学校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表彰方案,并下发评选通知,各年级、处室组织教师学习《方案》,并做好推荐准备工作。

2、集中推荐:(11月8日-11月12日)

学校集中受理推荐材料,包括集体、个人及自我推荐材料,并做好整理。

3、确定入围人选:(11月13日-11月15日) 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围人选人,在全校公示。

4、确定标兵人选(11月26日)

由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和测评考核情况,确定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人选,并予以公示。

6、表彰(11月30日)

召开全校师德标兵表彰会,对师德标兵和师德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单万杰

副组长:王 欣 李士全 田世花

成员:谢德兰 周改琴 王 琦 沈金荣 田欣平 李央兰 张慧娟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组室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推选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杜绝降低标准,减化程序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校园网等宣传平台,宣传“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的事迹,积极营造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真正发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导向作用。

(三)严格把关,注重实效。要本着“举荐一名典型,树立一面旗帜”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推荐的“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叫得响、树得起、立得住。确保关心关爱典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