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涂料项目环评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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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通过粉尘捕集器收集、安装多台大功率排风扇保持车间良好地通风、加强职工操作、定时对车间地面洒水抑尘 经化粪池无害化、稳定化沉淀处理后由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羊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外售,综合利用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预期治理效果 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中厂界排放浓度限值(其他颗粒物:1.0mg/m3) 生产车间 粉尘 生活污水 (192m3/a) COD NH3-N 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A等级标准 生产 生活 废包装袋 生活垃圾 资源化 减量化 无害化 通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采取吸声材料以及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 其他 无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所产生的噪声、废气、生活污水等采取可行的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结合自然地势条件采取集中绿化和分散绿化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区域绿化,项目区内非硬化地面尽可能覆盖草坪,在道路等不同的位置采取相应的绿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起到降尘、减噪、美化环境的作用。 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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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1、工程概况 本项目由山东玛博伦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地理位置在山东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项目总投资29000万元,占地面积为64000m2,总建筑面积40245m2。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水包水多彩涂料(即合成树脂涂料,执行标准HG∕T4343-2012)10000吨和外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执行标准GB∕T9755-2014)10000吨的生产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本项目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山东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性质。 (3)鲁环发[2007]131号文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的要求。 (4)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山东寿光市羊口镇,周围主要是工业企业。项目所在区域附近无珍稀物种及文物古迹保护对象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此外,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该项目厂址选择合理。 3、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寿光市2015.12.11~2015.12.17共计7天的例行监测资料数据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大气中SO2、NO2、PM10日平均浓度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PM2.5日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可能是由于监测期间2015.12.13~2015.12.15期间雾霾天气较严重,导致PM2.5浓度超标;该区域地表水营子沟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Ⅴ类水标准。该区域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该区域浅层地下水水质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Ⅴ类标准;深层地下水水质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2

4、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不存在施工期,不需要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本项目对环境影响主要是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粉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大气导则》(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对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预测。建设项目产生的粉尘约为0.11t/a,0.02kg/h,生产单元长120m,宽24m,高10m。通过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粉尘在下风向127m处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其浓度值为0.0063mg/m3,因此其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要求。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安装粉尘捕集器、安装多台大功率排风扇保持车间良好地通风、加强职工操作、定时对车间地面洒水抑尘等措施后,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生活污水在厂区内化粪池无害化、稳定化沉淀处理后,由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羊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影响很小。 本项目废水总量约为192m3/a,排入市政管网的污染物量为COD:0.058t/a,NH3-N:0.0048t/a,经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羊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消减量为COD:0.048t/a,NH3-N:0.0038t/a,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最终排放量为COD:0.010t/a,NH3-N:0.0010t/a。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附录A分类,本项目属于Ⅲ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本项目区主要为第四系地层。其主要岩性:第四系(Q)顶部为黄土层,黄褐色及灰白色含砾亚粘土层;下部为砂砾层。厚层50~300m不等。 项目区地下水埋深约为3m,属第四系孔隙潜水,其排泄方式主要由人工抽取和地下径流,补给来源主要为地下径流和大气降水。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该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本项目车间内均进行地面硬化,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可能环节是化粪池、固废暂存地。化粪池采用了防腐,防渗漏设计;固废暂存地要做好防雨、防渗。因此本项目污水对项目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3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原料废包装袋产生量为100t/a,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当处理,固废处置及处理率100%,不向外界环境排放,故对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主要有低速搅拌机、高速分散机、高速搅拌机、砂磨机和移动空压机等,声压级约为75~85dB(A)。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厂房设置隔声棉和吸声顶等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周围为工业企业,附近无集中居民点,因此工程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防护距离 环境防护距离为计算得到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的最大值,根据以上分析,最终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50m。本项目2k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保护目标,能够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6、总量控制 本项目没有锅炉,没有燃烧废气;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列入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的为COD、NH3-N。 本项目污水产生量为192m3/a,经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羊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最终排放量为COD:0.010t/a,NH3-N:0.0010t/a,不另占区域总量。 7、环境风险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为火灾风险。针对以上环境风险,项目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措施,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本项目工程投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在采取以上有效的治理措施之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的影响。因此,在各项环保措施真正落实的基础上,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的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