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税收执法中的风险问题及防范措施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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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举一反三的效果。

一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各级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在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识别的基础上,将所有执法风险点按照高、中、低和经常发生、偶尔发生等情况进行分类,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关注高风险点和经常性发生的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执法风险评估的制度建设,明晰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方式,对当期所发生的所有执法行为进行全程预警、监控、考核、处罚,确保长期的、动态的跟踪和评价,将内部管理与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分级评价。

二是找出风险形成规律。风险来源是引起风险的根本原因,因此分析风险来源,可以确定风险的驱动因素,同时可以预测风险所造成的影响。如果风险发生,就可以根据其可能性和后果来评估风险的影响,对风险按照风险影响等级进行优先排序,对级别高的风险优先处理。税务部门应在税收执法风险点识别的基础上,根据税收执法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风险等级。

三是构架风险评估指标。主要分为两大类风险评价指标:一类是可量化的指标,即登记率、入库率、欠税管理水平及清缴欠税力度等税务指标;另一类是不可量化的指标,即在当地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与工商、银行、国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群众性协税护税体系等非税务指标。对非税务指标宜采用专家评估的方式,按下列步骤进行:首先,制定一个科学、客观的评价标准。其次,通过专家组的集体测评来给各项指标打分。最后,汇总测评结果,得出一致的结论。对非税务指标的评价,一般应按固定的周期进行,可以一年一次。在建立了一套指标体系以后,还需要开展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分析。指标体系用来评价税收执法管理的业绩,评价的准确与否取决于指标体系自身的质量。应随时评估指标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对指标体系进行动态管理设计。

(三)税收执法风险的控制

税收执法风险控制是整个税收执法风险体系中的核心部分,要贯穿于税收执法风险过程的始终。

1.风险的事前控制

一是加强信息沟通。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加强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行为中对于风险的识别、风险的等级等一些信息的有效获取和沟通,以及信息在单位内部的通畅流转,加强税务机关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高效共享推进税务机关专业化运作。

二是建立预警平台。建立事前预警防范平台,对税务执法的全过程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动态管理,对信访、举报、绩效考核、执法检查等事项中发现的任何一项税收执法异常信息,经过整理、评估,分析得出风险信息,供执法人员查询,并向执法人员发出风险预警,发挥事前规范及正向指引功能。同时采取有效的控制行动,追查原因并督促其纠正,以期有效的预防、处理和化解风险,增强执法人员抵御和化解执法风险的能力。

三是健全监控制度。加强政策法规部门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归口管理,强化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等税收监督制约机制,注重对各种现有税收政策、制度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税收执法人员能全面、及时、便捷的获取各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信息。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2.风险的事中控制

一是加强组织监控。要充分发挥各级税务风险防范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健全事中决策、监控

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和质量进行监督,即监督其行为是否超越职权范围及其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强化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控力度,防止执法随意性和权力滥用。

二是进行重点控制。对可能涉及税款流失及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点执法环节,如减免税、退税、发票审批及核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滞纳金加收等主要风险点加强控制。如有必要,可制作专门针对这些风险点的风险手册,进行具体指导。

三是强化互动协作。强化税务部门内部业务互动和协作,强化征收与管理、管理与稽查、稽查与审理部门之间的业务互动,建立健全业务协调工作制度机制和联合行动机制。

四是及时纠正过错。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了过错且能立即纠正的,应当立即推送给相关税收执法人员(或部门)进行及时整改。同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按季度进行比对核查,分析查找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3.风险的事后控制

一是建立健全事后监控制度。在事后监控中要注重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并重,充分发挥各种管理措施的作用。首先按季度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征管质量检查、绩效考核及考核评议(包括个人自查、业务所长抽查、分局执法检查);其次建立轮查制度,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复评;再次建立基层执法单位反馈制度,由基层执法单位根据对各执法人员的检查情况,总结检查中发现的好坏两方面典型事项和风险发生频率较高的事项,按期以简报或案例的形式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二是建立监督考核管理机制。建立起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监督考核管理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检查中对前期推送的执法风险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

三是实施过程持续跟综改进。对风险处理的个案进行原因分析,对整个风险控制过程进行跟综评价,及时堵塞漏洞,为今后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不断地对制度办法进行修订,做到制度办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四是强化税收执法责任落实。对已经违纪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执法过错行为的过错性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和处理,并将执法检查情况反映在绩效考核中。同时树立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典型,进一步规范施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质量、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四、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管理

风险防范长效管理是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补充,共同构成完整的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体系。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管理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强化内部监督。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要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风险管理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完善外部监督。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还应完善外部的监督机制,加强外部监管和制约,充分发掘外部监督的潜力,特别是要发挥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以促进税收法制制度的完善,促进税务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培植风险理念。加强对税务干部进行风险管理理念的教育,培育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文化,将执法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融入税务文化建设全过程,促进组织风险管理水平和税务干部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执法人员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为,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的意识和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