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规章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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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人吵嘴和有其它不礼貌的行为。

五.商会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时态度要和蔼,语调亲切,讲话要有礼貌,善于运用礼貌用语。

六.商会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不得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商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七.商会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践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商会工作人员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九.商会工作人员要做好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桌面整洁。

十.商会工作人员要爱护公物,节约开支,保管好商会的公共财产和资料,不要在办公室在接待客人。(因办公室集会长办公、财务室、资料室于一体) 十一、商会专用设备职工作人员外出时要请假,因事不能上班,需事先请假。外出办事应有去向标志,并留有电话号码。

商会人事管理制度 (2016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商会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商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依照国家有关劳动和人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商会的员工是指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商会的人事管理主要包括员工的聘用,解聘,薪酬与福利管理, 员工考核,劳动合同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考勤管理等。 第四条 本商会的人事管理工作归商会秘书处负责。

第二章 人员聘用

第五条 商会的招聘工作秉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六条 商会按照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和工作需要,设置机构,并确定人员编制。

第七条 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秘书长负责提名,报会长审批。聘用人员必须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者,由秘书长呈报会长批准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由秘书长报会长批准解聘。 第三章 人员解聘

第八条 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工作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予以解聘。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不符合岗位要求者; 3.由于个人失误给商会造成严重损失者; 第九条 员工的解聘由秘书长提名,报会长批准。

第十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结清财务借支,退还办公设备及所配置的办公用品。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 商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一经转正,即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员工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第五章 员工考核

第十三条 每年年终由商会秘书长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员工自转正起,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档案由秘书处保管。

第七章 薪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底为员工工资发放日。 第十七条 其它福利和补贴

1.一经转正的员工,商会按国家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已转正的员工,根据其工作的性质和需要,每月享有一定额度的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已转正的员工每天可享受5元午餐补贴。 第八章 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 工作时间 :商会执行一周40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

第十九条 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第二十条 商会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秘书处负责员工考勤统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假期:员工享受法定假日、事假、婚假、慰唁假、病假、产假、工伤假、 年假、补休。假期申请要事先办理申请手续。商会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办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会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