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指导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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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核查:采样前检查仪器预处理装置是否有效,有动力采样器气密性是否符合要求。现 场核查工况、采样点位和采样器具。

2.采样 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样品采集工作,现场测定气压、温度、流量等参数,使用滤

筒、滤

膜、采样管、吸收瓶等采集的样品做好密闭和唯一性标识,并按要求保存。

3. 注意事项

3.1 采集固体污染源样品的采集材质、干燥剂等不能与待测物质发生反应,能耐受高温排

气;特定污染因子采样需要保持采样管温度,防止水分冷凝。对于特征污染因子选择正

确的吸附管、吸收瓶和连接方式。

3.2 采集浓度较高的污染源样品时,采集时间视待测污染物浓度而定,控制采样时间,防

止超过吸收液管容量,每个样品采样时间一般不少于 10min。

3.3 工业废气颗粒物采集进行多点采样时,每点采样时间不少于 3min;各点采样时间应相 3。 1m等或每个固定污染源测定时所采集样品累计的总采气量不少于 。 103.4进行颗粒物及流速测定时,采样枪口和皮托管必须正对烟气流向,偏差不得超过。 当采集完毕或更换测试孔时,必须立即封闭采样管路,防止负压反抽样品。

3.5 环境空气颗粒物采集应保持切割器的清洁,采样前后注意观察滤膜的完整性。 4. 质控样品

4.1 全程序空白样:用吸收液、吸收管、滤膜、滤筒采样的项目,随每批样品带 1~2 个 全程序空白样品。

4.2 现场平行样:环境空气、无组织废气采样时,用吸收液、吸收管、吸附管采样的项目,

每批样品采集 10%平行样品。

5.现场记录

现场填写采样记录,记录内容包含气温、气压、采样流量、采样时间、天气状况等现场

测定参数。

三、 实验室分析

1.标准校准及检查

可使用水质分析相同指标的校准曲线绘制和评价方法(第二章 水和废水三)。 2.质控样品 2.1 实验室空白样品:每批样品至少测定一个实验室全程空白样品。空白样品测定值应小

于方法检出限,或用控制图方法确定控制线进行控制。

2.2 实验室平行样品:凡能做平行样的项目,每批样品随机抽取 10%实验室平行样。

2.3 平行样评价:平行样控制评价执行相关标准方法中的规定要求,若无要求平行样相对

偏差不得超过 20%。

2.4 重量法要求:滤筒、滤筒的称量应在恒温恒湿的天平室中进行,应保持采样前和采样

后称量条件一致。TSP 或 PM 经恒温恒湿 24 小时平衡后,称量分析时必须同步分析两张 10 “标准滤膜”若标准滤膜称出的重量在原始重量±5mg(中流量为±0.5mg)范围内,

则认。

为该批滤膜称量合格,数据可用,否则检查称量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重新称量

该批样品的

滤膜。

第五章 生物监测 一、主要依据

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1-2002)

2.《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3-2009) 3.《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494-2009)

4.《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 二、 现场采样

1. 核查

核查测定项目与采样器具、容器的统一性,消毒的采样瓶,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2.样品采集与保存

水中生物样品采集按照《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根据监测项目选择合适的采样器具,装入相应材质的容器内,做好唯一性标识,在运回实验室打开前保持密封,防止污染,气温较高时应对样品冷藏保存。

3.质控样品

3.1 全程序空白样:每批样品需采全程序空白样,随同样品一同测定。 3.2 现场平行样:每批样品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等项目需采 20%,现场平

行样品,平行样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 20%。

4.现场记录 现场填写采样记录,记录内容除了记录现场测定参数外,应注意描述样品

性状感官指标。

三、 实验室检测

1.微生物检验用品

1.1 试验器皿:所有实验用品都必须洁净不附着任何残渍,应剔除已破损、有划痕或有气

泡的器皿。实验用无菌器皿应在无菌条件保存。

1.2 培养基配制:必须试验纯度合格的试剂。每批培养基制备需有记录,包含名称、pH 值、 灭菌条件、配置方法、日期、人员、试剂批号。使用前检查保存条件和期

限等信息,并进

行无菌检验。将培养基放入 37℃恒温箱内培养 24h 来验证。

1.3 纯水质量:定期用电导仪和 pH 计检测纯水质量,每年至少检验痕量金属一次,每月至

少检测水中细菌一次,标准平皿计数小于 1000 个菌落/mL。

2.无菌室检查

每月进行至少 1 次消毒后质控检查。培养基用琼脂平板在洁净工作台和洁净工作台外各

设一点,使用撞击浮游菌采样器采集 10min,共 1000mL。37℃培养 24 小时,平均菌落数

超过 5 个需要重新处理。 3. 设备检查

3.1 高压蒸汽灭菌锅:每次使用时,记录温度、气压和灭菌时间。每月至少 1 次

使用热变色滤纸检查灭菌效果。

3.2 紫外灭菌灯:每月用浸有乙醇的湿布擦拭 1 次,每季用紫外光度计测量紫外灯光强度

不少于初始值的 70%,否则,即应更换新灯。

3.3 显微镜:应按操作方法使用,使用后用擦镜纸清洁光学玻璃部分和载物台,注意防尘。

3.4 微孔板检测系统(酶标仪):保持 24h 开机,每 2 个月关机重启 1 次。 3..5 冰箱和冰柜:存放物品需标明名称、日期,每天检查和记录冰箱温度,过期及无用物 品及时清理。

3.6 恒温培养箱:在用的培养箱每天检查 1~2 次,记录温度稳定情况,温度变化在±0.5℃ 范围内。

4. 质控样品

空白样品: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检测中,每批样应做 2 个空白皿培养,

以检查水、培养基和器皿的无菌状况,对自配或商业提供的培养基,要采用标准菌种或参

照菌种对培养基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

5. 质控记录 所有与监测质量相关的检查需有记录,随样品分析填写空白、平行等质量控制记录。.

第六章 噪声

一、主要依据

1.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3.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二、噪声

1. 仪器校准

每次测量前后用声级校准器对测试仪器进行声级校正,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

0.5dB.使用延长电缆时应注意长电缆对声波信号的衰减,应使用延伸电缆与声级计一起进行 声校准,记录校准情况。

2. 现场监测

现场核查监测点位和测量条件,噪声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 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