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9 云南省镇康县新县城搬迁区县民政局办公楼工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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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用外掺剂可增加混凝土坍落度和延长初凝时间,其技术标准均应按有关现行的国家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

二、混凝土的浇筑

1.浇筑的一般要求

(1)浇筑前应对模板浇水湿润,墙、柱模板的清扫口应在清除杂物及积水后再封闭。

(2)混凝土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如超过2m 时必须采取加串筒措施。

(3)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时,如浇筑高度超过3m 时,应采用串筒、导管、溜槽或在模板侧面

开门子洞。

(4)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进行,每层浇筑高度应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一般分层

高度为插入式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 倍,不超过500mm,平板振捣器的分层厚度为200mm。

(5)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按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

到均匀振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棒作用半径的1.5 倍(一般为300~400mm)。振捣上一层时

应插入下层混凝土面50mm,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平板振捣器的移动间距应能保证振捣器的

平板覆盖已振实部分边缘。

2.混凝土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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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

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间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用水泥品种及混凝土初凝条件确定一般超

过2h应按施工缝处理。

(2)浇筑混凝土时应派专人经常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插筋等有无位移变形或堵

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浇灌,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上初凝前修整完毕。

三、混凝土的养护

(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h 以内加以覆盖,并浇水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日期,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小于14d。在混凝土

强度达到1.2MPa 之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施工振捣。柱、墙带模养护2d 以上,拆模后,双

柱中缝涂刷养护剂,以确保立面结构表面保持湿润状态。

(3)每日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足够的润湿状态。

第8节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一、材料

1.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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