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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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2 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3.4.1.13 对全公司各单位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公司安全员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安全培训,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管理,定期公布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单独巡视电气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3.4.1.14 做好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和归档工作。

3.4.1.15 监督保卫负责人和消防专责人搞好现场消防工作。

3.4.1.16 配合教培中心搞好实习、见习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完成人事部门计划新工人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3.4.1.17 对生产用临时工、外包工和集体企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3.4.2 生技处的安全职责

3.4.2.1 生技处处长负责生技处的安全管理工作。

3.4.2.2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了结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重大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

3.4.2.3 加强技术管理,提高运行、检修和施工工程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3.4.2.4 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监督专款的使用。认真组织实施“反措”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完成情况,抓好定期性的安全大检查。 3.4.2.5 监督检查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安装施工规程,保证检修质量,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应组织调查、研究、分析,并写出专题事故分析报告。

3.4.2.6 对生产设备及系统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频发性设备事故,及时组织分析鉴定,提出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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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7 搞好设备的计划检修,严把质量关,抓好验收工作。 3.4.2.8 领导组织好热力试验和金相试验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3.4.2.9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在设备可调范围内保证电网和电压质量在合格范围内,按操作规程正确启停设备、切换系统完成调峰任务。

3.4.2.10 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运行管理,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故,应迅速查明原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 3.4.2.11 按时上报各类安全报表,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3.4.2.12 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开展企业管理工作。

3.4.2.13 经常反馈安全信息,提供公司领导决策,督促有关部门实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4.2.14 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QC小组活动和成果报道。

3.4.3 检修管理处的安全职责

3.4.3.1 严格执行部颁安全工作规程和发电厂检修规程,?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保证机组健康运行。

3.4.3.2 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指示和规定。?发生问题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故及异常情况,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制定对策,并在三日内将故障分析报告报安监处。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隐瞒不报。

3.4.3.3 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到及时布置、完成、检查、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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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4 搞好职工技术培训,苦练基本功,提高检修工艺技术水平。 3.4.3.5 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规程、检修规程的学习、考试,?按时将考试成绩报送安监处。

3.4.3.6 按时上报各类安全报表、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3.4.3.7 认真组织实施年度“两措”计划,定期进行检查总结(季、年度)

3.4.3.8 做好大、小修前的准备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大小修任务。 3.4.3.9 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4.4 运行处的安全职责

3.4.4.1 负责对运行职工进行安全思想、遵章守纪、文明生产教育,?抓好现场安全技术培训,加强反事故演习,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3.4.4.2 严格贯彻以“两票”、“三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运行异常,配合检修及时消除缺陷。

3.4.4.3 认真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及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杜绝误操作和其他责任事故发生。

3.4.4.4 认真组织完成年度“两措”计划,抓好定期性的安全大检查。 3.4.4.5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故及异常情况,?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制定对策,并在三日内将故障分析报告报安监处。 3.4.4.6 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规程、运行规程的学习、考试,?按时将考试成绩报送安监处。

3.4.4.7 抓好现场安全技术培训,加强反事故演习,?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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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8 严格贯彻以“两票”、“三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发现重大缺陷和运行异常,配合检修及时消除缺陷。 3.4.4.9 按时上报各类安全报表,搞好安全管理。 3.4.4.10 搞好现场卫生,遵守值班纪律,服从调度命令。 3.4.5 综合处安全职责

3.4.5.1 牢固树立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思想,本部门和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去安排,一切活动都要为安全生产这个中心服务。 3.4.5.2单位发生事故时,参与处理中层干部应负的责任,审查重大事故中对中层干部的处理意见。

3.4.5.3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劳动人事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

3.4.5.4 新工人上岗前,组织安全规程、安全生产知识和劳动纪律的教育。

3.4.5.5参加“两措”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参加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

3.4.5.6对生产上发生的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要查明发生单位的思想状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并配合安监处等部门做好单位的安全思想教育。 3.4.5.7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关心安全生产,发生事故后,教育督促有关人员忠诚老实,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不发生有意掩盖事实的现象。 3.4.5.8认真学习上级颁布的法令,组织督促各处、室(分公司)贯彻上级有关保卫、消防指示和制度,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对生产设施发生的盗窃、破坏性事件及时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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