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项目规划文本正文(调整稿2005-10-17)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03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项目规划文本正文(调整稿2005-10-17)更新完毕开始阅读940084ff0242a8956bece431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占比例由整理前的84.93%增加为95.44%;详见表1-6。

表1-6 项目区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名称 地类 农 用 耕 地 园 地 规模(公顷) 前 702.160 53.812 70.767 0.000 826.739 后 789.050 37.689 0.000 0.000 826.739 增加 86.890 -16.123 -70.767 0.000 0.000 前 84.93 6.51 8.56 0.00 100.00 比例(%) 后 95.44 4.56 0.00 0.00 100.00 0.00 增加 10.51 -1.95 -8.56 地 其它农用地 未利未利用土地 用地 其他土地 小 计 4.6 土地权属调整

4.6.1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区的建设,规划整理的面积826.739公顷,其中沙大村委会381.673公顷;长围和吉屿村委会283.799公顷;下铺村委会63.267公顷;石望村委会98.000公顷。据调查,区内的土地全部属于集体土地,各自然村之间的土地权属非常清楚,无争议。

由于区内的道路,水利建设及部分田块的合并,导致土地的界址、权属发生了变化。因此,在充分考虑当地各种土地因素的条件下,对土地权属进行重新调整,以便协调参与者之间利益的互相冲突,适应农业技术和土地整理的要求,达到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土地利用条件,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的目标。

4.6.2权属调整的原则和依据

权属调整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权属调整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有利于耕种和规模经营原则

25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因为项目区内的零碎地块较大,完全调整具有相当大的难度,权属调整时,必须切合实际,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调整时以有利于耕作和规模经营为原则,合理化调整那些不利于耕作和机械化生产的地块,主要是小地块和插花地等。

(2)产权清楚、无争议的原则

项目区产权调整应以产权清晰、无争议为原则,产权清楚就是有双方认可的指界文件及产权证明,且群众接受。

(3)公平、公正、自愿原则

在调整时还要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否则即使用权产权暂时调整了,但纠纷仍然未解决,这有悖于整理的初衷。只有做到公平、公正,才能使群众支持,而只有群众自愿参加,才能解决纠纷。在权属调整过程中,群众的参与很重要,没有群众的民主参与,很难实现公平、公正和自愿。

(4)等价交换原则

在交换过程中,要以土地的经济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有条件的可对农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价格进行交换。

4.6.3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国土、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代表根据土地整理前丈量、核定各自的四至面积,对各自然村的土地进行就近的权属调整,并对权属调理后的土地重新登记造册,现场代表签字认证件,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方便今后农业生产和管理,避免各自然村之间土地的权属纠纷。

各村民小组土地总面积基本保持不变。

根据各自然村现状地类面积,按整理过程中的贡献分配开发整理后的耕地。 各自然村权属分界以新的路、渠、田埂作为分界,采用取直割补的办法平衡,并就近调整,飞地调整则通过置换完成调整。

对原有权属界线不直、互相碶入的地段结合新建道路、田块规划进行调整。可以对采取转换的方式,使产权以规划路为界,既可截弯取直,又利于生产,起到了明晰产权关系的作用。

26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对于新增耕地部分,经政府部门确认后,根据各自然村的情况,可以留给集体承包,也可以直接分给农民。

减少耕地是因公共设施如道路、水利等工程建设占用耕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摊,也可与新增耕地一块分摊。在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各集体对公共设施的贡献程度。此外,也可以对整理区的土地进行评价,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将整理区界线打乱,对耕地进行重新分配调整,这样做的好处是为土地的规模经营和可持续利用打下基础,但会带来很大的工作量,涉及面广,增加工作的难度。

另外,为补偿修筑产业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建设所占用的土地,可以划出不高于15%、不低于5%比例的整理后的耕地面积作为补偿。

4.7 投资估算

4.7.1投资估算依据

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主要参照广东省水利、公路和国家投资土地整理有关预算定额标准,具体依据为:

(1)《广东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细则》(省水利厅) (2)《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省水利厅) (3)《治理工程预算定额》(交通部)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程》(国土资源部) (5)《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国土资源部)

(6)参照本市同类工程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即广东省易地开发工程项目单价)

27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4.7.2投资估算、总额及季度投资

项目区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根据各项整理的综合估算,共需投入资金1696.15万元,单位面积投资1367.7元/亩。(详见附表11、附表12)

4.7.3投资进度计划

项目区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根据各项整理的综合估算,整个项目的资金投入计划分三个季度实施,2005年第第四季度投资713.9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09%,开始进行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于12月底完成土地平整工程;2006年第一季度,投资661.6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9.01%,完成田间道路工程,继续进行农田水利工程;第四季度,投资320.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90%,完成农田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建设。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