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财税2009、59号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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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59号文件及2010年4号公告解读

4号公告总体印象:

(一)明确自2010年1月1日执行,同时具有追溯力。

一是,原来已经备案,但是备案资料没有按照本办法规定准备资料的,要求补备资料;二是,08-09两个年度企业重组业务,没有备案的,也可以补充备案,即原来没有按照规定备案的,仍然可以补充程序。 (二)总体感觉主题词:明确概念,规范程序,放宽口径。 59号文件是框架性文件,管理办法除了规范备案程序外,还应该肩负这将一些不明确政策明确的责任,但是本办法,对这些模糊政策明确的太少,基本成为纯程序的文件,对备案及备查资料的要求,比较详细,比较具有可操作性,对需要明确的政策细节,避重就轻。在59号文件出台长达一年后的时间,对重组这样一个问题,拿出这样一个配套政策来,个人认为,并不十分完美。很多重组政策问题,纳税人只能继续在黑暗中摸索。

文件第六条关于控股企业的解释,大大增大了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范围,研究2008-2010年三年的上市公司重组,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情形,往往有二,一是购买股权比例达不到75%,二是股权支付比例达不到85%,如果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口径解释股权支付额,大部分上市公司重组都会符合股权支付额的比例要求。 例如:上海锦江股份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重组,如果股权支付额中控股企业解释为母公司,则该企业的重组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而4号公告解释为子公司,则该公司的重组行为符合特殊性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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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条件。 (三)明确概念 1、 当事各方(第三条) 2、 重组主导方(第十七条) 3、 实质性经营资产(第五条) 4、 股权支付额(第六条 5、 评估机构(第九条) 6、 重组日(第七条)

7、 重组业务完成年度(第八条) 8、 备查、备案、确认申请(十六条) 9、 原主要股东(第二十条) 10、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第二十一条) 以上排序具有逻辑关系。 (四)规范程序

重组业务的程序规范主要有以下几项:

1、 一般性税务处理:准备备查资料(首次提出) 2、 视同清算处理:报送资料

3、 特殊性税务处理:①备案资料或②申请确认

4、 后续管理:29-31条,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条件变化补税,主动监控,三项管理措施

5、 多步骤交易原则税务处理程序:32-33条,人性化职业判断 (四)放宽(政策)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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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公告明确的实体性政策大约有三个方面,总体上趋于宽松。 (1)第六条:明确控股企业实质是子公司,而非母公司的含义。该条款既是明确概念,又是重大政策的明确。

(2)第十五条和二十八条:明确59号文件存续企业税收优惠的享受方法,仅适用于过渡期税收优惠,即:过去按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方式。而项目优惠,则要按照条例第89条执行。

二十八条明确了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下,被合并企业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的处理原则,部分消弭了争议。但是该问题,仍然有未确定问题有待明确。

(3)第二十六条:明确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弥补限额是按照年度处理,而不是总的限额。 《办法》第一条解读:

(一)规范性文件的第一条,一般都是法律渊源。

59号文件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配套文件,其直接法律渊源为法20条及条例75条,而本办法则是59号文件的实施性文件。 法第二十条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七十五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因此,条例75条确定一般重组按照交易价格作为交易基础;而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特殊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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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关于资产的税务处理,是“三层授权”的过程。 (二)4号公告主要是程序性文件要求。

本办法的法律渊源,加入了《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说明本文件主要是程序性文件,而非实体性文件。

(三)59号文件实质上是对《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交易行为适用税收规则的例外情形。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贯穿着一根红线即:法人所得税制度。法人税制要求,资产在不同的法人之间流转,资产的隐含增值原则上要得到实现。其含义有三,一是,资产在不同法人之间流转,主 要方式是销售,即获得了现金性质的对价;二是,资产在不同法人之间的流转,没有获得现金对价,则视同销售。三是,资产在法人内部的流转及形态变化,由于资产的所有权没有在法人间发生变化,不符合法人税制的定义,因此其隐含的增值,不必得到实现,即:不用视同销售,改变了过去财税【1996】79号文件的规定。 (2)59号文件是法人所得税制度的例外规定。

如果大额资产,基本上是全部资产的流转,实质是资本运作,对实体生产经营并无影响。处于税收中性与纳税必要资金原则的立场,59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特殊税务处理,即:递延纳税。

即:59号文件是对法人税制的例外性规定。 《办法》第二条解读:

重组业务是指6类重组。本条无实际意义,是文件的概念解释,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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