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更新完毕开始阅读94a2ee3174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f7

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流程)

成都市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申 请 须 知

根据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新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通知)和国科火字(2000)120号(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执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市科技局开展了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一、管理机构

1、行政管理部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办事服务机构:成都市科技局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二、办理时限

全年办理(节假日除外)。 三、认定条件

1、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以及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其他相关企业。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2、新技术产品目录参照成办发(1999)6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目录(试行)的通知)执行。

3、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企业。 4、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6、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7、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合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8、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企业运营状态良好。

9、具有完整的企业章程和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10、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以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四、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将由市科技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优惠政策(参照区内政策执行)。

五、申报材料

1、填写《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及主要负责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4、大专以上科技人员状况表。

5、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6、高新技术证明材料(鉴定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7、通过各类质量体系认证的,需提交复印件。

将填好的《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和相关附件一起,按A4纸张尺寸,一式四份复印、装订成册,交高转中心办事窗口。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流程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关于四大定量指标:

1、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是根据企业拥有品(服务)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植物新品种数量来评判,当企业近3年内拥有授权的的与主要产6项以上知识产权或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时可得满分3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指企业的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或样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