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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规范

A7651S0234S13S1432DDDDS4S2aLAA81S0234S13S1D532dDDSS2cLAA1S2760384S13S14532DDdDDcSS4S2aLAA761S02354塞焊孔沿S圆周均布满焊1S53Sdb0dS142321DDdDDTDSS4S2TaLA--A向视图A f) Ⅵ型

A81S0234塞焊孔沿圆周均布满焊S13Sd0d1D52321ddDDDSS2cLA--A向视图A g) Ⅶ型

A1S2760384塞焊孔沿S圆周均布满焊1S53Sdb0d14D52321DddDDDcSS4S2aLA--A向视图A h) Ⅷ型

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规范

A1S0S1A1S0S127683429768394塞焊孔沿圆周均布满焊S5S3S3d0bdD1D3D2D1D3D2d1D4d1D4cS4aALScS2aAS4LSS2A--A向视图 i) Ⅸ型

1—设备壳体;2—补强板(圈);3—管轴;4—外挡圈;5—内筋板;6—内挡圈;

7—外筋板;8—内加强环板;9—套筒。

图5.5.1 管轴式吊耳结构型式

5.5.2 管轴式吊耳补强板结构形式参见图5.5.2:

塞焊孔(沿圆周均布)塞焊孔(沿圆周均布)塞焊孔(沿圆周均布)d0d1d0d1d0dD1D14-r(a)(b)(c)图5.5.2 管轴式吊耳补强板的结构型式

5.5.3 吊装时吊耳应承受垂直方向的力,绳索若有倾斜时,倾斜角θ应小于15°,即θ<15°。

5.5.4 管轴式吊耳的制造应保持管轴外表的圆整光滑,管轴与套筒应润滑。

5.5.5 当管壁厚度δ与管中心圆半径R0满足δ/R0>0.1~0.125时为厚壁管,当管壁厚度δ与管中心圆半径R0满足δ/R0<0.1~0.125时则为薄壁管,对于直径较小的管轴,宜采用厚壁管。

5.5.6 采用管轴式吊耳的工件局部应根据工件结构、受力大小及形式与吊耳尺寸等进行补强设计。受力部位的局部应力计算参见附录E。

5.5.7 管轴式吊耳应在设备制造设计文件中给出,并与设备制造同歩完成。吊耳的结构形式可由使用单位提出。

5.5.8 管式吊耳设计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吊耳设计计算中的动载综合系数不小于1.2,吊装过程中不得有冲击现象;

D1D1d5d5d2 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规范

2. 吊耳的受力张角不得大于15°,在吊耳的使用过程中应控制吊装绳索的张角不得

大于设定条件,且吊耳应有防止钢丝绳脱落的挡圈;

3. 吊耳管轴的选用长度,应考虑钢丝绳的排列股数和设备绝热层的厚度;

4. 吊耳的加强板,应通过吊装最大受力状态下塔壁的强度和局部稳定性计算来确定; 5. 吊耳的管轴外表面应圆整光滑,与钢丝绳的接触面之间应加注润滑剂,必要时,

可增加润滑套筒,使吊装钢丝绳通过润滑套管转动;

6. 吊耳挡圈的设置位置应考虑到钢丝绳受力张角的影响,并应采取保护钢丝绳的措

施;

7. 吊耳管上的钢丝绳排列应整齐有序,不得相互挤压,并保持各股钢丝绳受力均衡; 5.5.9 带内筋板的管轴式吊耳焊接宜按如下顺序和要求进行:

1. 主筋板与设备本体; 2. 吊耳管与设备本体; 3. 补强圈与吊耳管及设备本体; 4. 挡圈与吊耳管; 5. 加强筋与挡圈及吊耳管;

6. 各主筋板之间的焊接采用双面交错间断焊; 7. 吊耳管与主筋板焊缝应大于管长的1/3; 8. 补强圈拼接时,拼接板数量不得多于三块; 9. 角焊缝高度为两焊件薄板厚度。

5.5.10 管轴式吊耳的管轴可选用GB8162《结构用无缝钢管》中的钢管。当吊耳管轴直径过大或制作单位选用钢管有困难时,管轴也可采用钢板卷焊而成。

5.5.11 采用钢板卷焊而成的管轴,其对接焊缝必须经过100%的X射线探伤检查,检查结果符合GB332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的规定,Ⅲ级为合格。 5.5.12 管轴式吊耳应与设备轴向中心线垂直,偏差不大于0.5°。

5.5.13 吊耳管轴应开单面外55°坡口后再与补强板或所吊工件的壳体相焊接。 5.5.14 吊耳补强板应根据WRC-107公报计算后确定是否设置。

5.6 吊点的其他设置方式

5.6.1 利用工件上的管口、人孔等附件作为吊点设施应有设计单位或业主方设备负责人的确认。

5.6.2 对于作为吊点设施的管口等应按照受力条件对其强度及其周围工件器壁的局部强度和稳定性进行核算。不符合要求者应在设计单位或业主方设备负责人的同意下采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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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吊装地基处理

6.1 一般规定

6.1.1 吊装地基处理包括吊车(桅杆)地基处理和吊装场地处理。 6.1.2 在制定吊装地基处理方案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 搜集工程所在地的地质勘察资料或原有建筑地基处理资料;地质或原地下处理情

况不明且无资料可查,应进行载荷试验确定地基承载能力;

2. 根据吊装类型、起重机具、载荷大小及对地承载方式计算其接地压强; 3. 根据吊装地基的承载要求和能力,确定地基处理的方法、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达

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

4. 结合工程情况,了解当地地基处理经验和施工条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尚

应了解其他地区相似场地上同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等; 5. 了解邻近建筑、地下工程和地下设施等情况; 6.1.3

吊装地基处理方法有:换填垫层法、预压法、强夯置换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

石灰桩法等,根据目前设备吊装地基处理情况,本规范介绍采用换填垫层法处理方法和有关规定。采用其它处理方法时可参照JGJ79有关规定。 6.1.4

地基处理方案应由专业人员设计,地基处理的施工技术人员应掌握所承担工程的地

基处理目的、加固原理、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施工中应有专人负责质量监控和监测,并做好施工记录。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监控。施工结束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

6.2 岩土分类

6.2.1 作为吊装地基的岩土,可分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土、粘性土和人工填土。 6.2.2 岩石应为颗粒间牢固联结,呈整体或具有节理裂隙的岩体。作为吊装使用地基,除应确定岩石的地质名称外,尚应按6.2.3~6.2.4条划分其坚硬程度和完整程度。 6.2.3 岩石的坚硬程度应根据岩块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岩、较软岩、软岩和极软岩。

表6.2.3 岩石坚硬程度的划分 坚硬度类别 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坚硬岩 较硬岩 较软岩 软岩 极软岩 frk按表6.2.3分为坚硬岩、较硬

frk>60 60?frk>30 30?frk>15 15?frk>5 frk?5 frk(MPa) 6.2.4 岩体完整程度应按表6.2.4-1划分为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和极破碎。当缺乏试验数据时可按表6.2.4-2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