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省教育厅)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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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服务指南

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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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四、受理机构 浙江省教育厅 五、决定机构 浙江省教育厅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审批机关所在地行政区域内合法设立的民办学校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授权委托书 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年检申请报告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0571-8800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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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纸质或电子 纸质或电子 纸质或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单位 备注

非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学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纸质或电子 办公地址: 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文晖路321号)2203室;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盖章

1.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 2.教育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3.教育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出具年检意见;

4.教育部门出具年检意见后,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盖章,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6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十五、审批结果 办学许可证副本盖章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详见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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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二)行政相对人义务

1.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及时补送行政审查机构依法要求补正的材料;

3.配合行政审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事项进行审核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1-88008906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1-88008821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文晖路321号)2203室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1-88008906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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