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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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因地形地貌、地质条件以及当地的经济社会条件不同而存在差异,具体表现在路面材质、路面宽度等方面,在工作内容上分为交通支道、支道、机耕车道、生产道;

(2)桥涵工程

包括桥梁、涵洞(管)两种类型。

田间道路工程建设应符合表2.5.4~5田间道路密度指标要求。

表2.5.4-5 田间道路密度指标 (km/ km2) 地形地貌 支道密度 田间道路 密度指标 田间道密度 生产道密度 道路总密度 平原(平坝)区 2.5~2 3~2.5 6~5 11.5~9.5 河谷区 2~1.5 2.5~2 5~4 9.5~7.5 丘陵区 1.5~1 2~1.5 4~3 7.5~5.5 山区 <1 <1.5 <1 <5.5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工程 农田防护工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区土地利用活动的安全以及免受自然灾害而建设的工程项目,二是为建立和恢复土地开发整理区生态(环境)景观而需要建设的工程项目。

工作内容包括:堤防护坡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护路(沟)林工程、种草工程、坡面水系工程、沟道治理工程、生态景观工程(含水土保持林)等。

坡面水系工程和沟道治理工程,在专业分类上属于水土保持内容,但只是一个方面,不代表其所有内容,放在生态建设方面更合理。

(1)堤防护坡工程

堤防护坡工程,是从农田防洪的角度出发,对靠近农田一侧的河道堤防和岸坡进行加固的一种工程措施。其工作内容包括:小型防洪堤、堤坝加固、防冲护岸工程、护坡工程、排洪沟、挡潮闸等。

(2)农田防护林工程

农田防护林工程,是指布置在农田四周,以降低风速、阻滞风沙、涵养水源以

正文 第 63 页 共80页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及改善农田生态小气候等为目的的林网或者林带。

(3)护路(沟)林工程

护路林、护沟林工程,是指种植在项目区主要道路和排水沟的两侧,保护道路路面、排水沟沟肩安全的一种生物工程措施。

(4)种草工程

种草工程是水土保持的一种措施,其主要作用是防止坡面冲刷。 (5)坡面水系工程

坡面水系工程是坡面治理的一种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截水沟(含水平沟、环山沟、背沟等)、排洪沟、蓄水沟、引水渠、沉沙池、涝地等。坡面蓄水工程放在灌溉水源工程。

(6)沟道治理工程

沟道治理工程是水土保持的一种工程措施,是对引起水土流失的沟道进行治理的工程措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谷坊、淤地坝、拦沙坝、沟头防护。

(7)生态景观工程

农田生态景观工程的主要目的是协调农田生产与土地持续利用之间的关系,改善农田生产条件,维持农田生物多样性和美化乡村环境。可分为自然景观工程、污染隔离带工程、生物栖息地保护工程、人文景观工程等。

自然景观生态工程包括具有明显地域特点和重要生态功能的天然林地、草地、水面、裸岩等主要分布在田块内部或边界,这些自然景观往往具有其独特的观赏价值和生态价值,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应加以重点保护,维护其原有的天然景观。

污染隔离带工程包括防止工业“三废”、垃圾处理、汽车尾气、噪声等污染源污染的农田边界以外绿色隔离带(缓冲区)建设工程等,主要位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点源污染源周围,如工厂、垃圾处理场周边等。

生物栖息地保护工程包括生物廊道建设工程、农田斑块建设工程、湿地保护工程等,主要分布在农田道路两侧、田块内、田块之间等位置,如在田间地头建设生物休憩林、建设生物廊道将隔离的斑块与其它斑块或廊道连接,增强各景观单元的

正文 第 64 页 共80页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可达度。

人文景观工程主要是从生态审美角度考虑增强景观美感度而兴建的人工景观,包括观赏植物的种植、农田建筑物的设计、农业主题公园建设、名胜古迹的保护等。主要位于农田内部、农田道路两侧、田坎等位置。

3建设条件 3.3现有基础设施 现有基础设施是指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水利、道路、电力、林网、生态环境保护等设施,具体包括:

(1)排灌系统骨干设施状况

建设区已有的水源工程设施、输(配)水工程设施及排水工程设施等的名称、建筑等级、标准、可供水量或排水标准等。

(2)交通状况

连接建设区与干道的道路、建设区内现有道路的等级、标准、可通行里程等。 (3)电力设施状况

主要阐明建设区或周边有无输电线路和配电设备等。 (4)林网建设状况

主要阐明建设区有无保护土地利用活动的安全以及免受自然灾害或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林带(网)等生物设施。

(5)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状况

建设区内有无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

3.4水土资源状况 水土资源是指项目建设区的地形、降雨、土壤、地面组成物质、植被、水土流失特点及土地利用结构等。

(1)地形、土壤、地面组成物质、植被等特点

包括建设区地面坡度、土壤类型及有效土层厚度、地面组成物质和植被状况。

正文 第 65 页 共80页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2)降雨以及温度、风霜等其它农业气象情况

指项目所在区域的平均年降雨量、日最大降雨量、年平均气温及最低、最高气温、主要风向、霜期或无霜期等。

(3)水土流失特点及水土保持现状

指建设区的土壤侵蚀强度等级、各类水土流失形态、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危害,对当地和下游的影响。水土保持现状设施类型及数量、质量、效果,开展水土保持的主要过程和经验教训等。

土地开发整理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3.5土地潜力分析 3.5.1土地潜力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未利用地开发潜力分析和灾毁土地复垦潜力分析,即分析开发整理区域内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降低耕地生产作业成本的能力。

3.5.2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着重分析沟(渠)、路、坎、水面等现状地物及无效耕地的整理潜力。

3.5.3土地潜力分析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基础资料、分析过程、分析结果都有明确的量化结果,依据有来源、计算有过程、结果有数据。并按新增耕地率进行土地综合潜力分级(见表3.5)。

表3.5 土地综合潜力分级表 潜力等级 一级潜力单元 二级潜力单元 三级潜力单元 整理 综合潜力≥10% 5%≤综合潜力<10% 综合潜力<5% 开发 综合潜力≥70% 40%≤综合潜力<70% 综合潜力<40% 复垦 综合潜力≥50% 20%≤综合潜力<50% 综合潜力<20% 注:表中参数为新增耕地率。 3.6土地权属关系 开发整理区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楚是项目实施的重要前提。在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前期工作中应进行项目区的土地权属调查登记,准确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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