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土地违法案件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当前我国农村土地违法案件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更新完毕开始阅读967e5f18fad6195f312ba689

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新思路,新经验。但是,在近十几年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不断出现非法占地现象, 导致了农村开发区建设规模盲目扩大,肆意圈地,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层出不穷, 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破坏了土地资源良性循环机制,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农村土地资源正遭受着无序开发和不断减少的危险,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加大治理土地违法案件力度势在必行。因此,从法学理论和实践角度探讨农村土地违法现状及相关对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中国农村土地违法现状及相关对策

一、中国农村土地违法现状

自古“民以食为天”,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旦失去了土地,

后果不堪设想。中国社科院一份最新的调查显示:从过重的农民负担到事关当代和子孙后代生存的土地问题,中国农村的社会矛盾正出现重大变化。调查的主持者、社科院研究员于建嵘表示,农村土地纠纷正在成为影响当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

(一)中国农村土地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形式

目前,土地违法行为主要有:宅基地审批不够严格;非法租地现象泛滥;个人私搭乱建、违章建房;变相买卖集体土地,侵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另外,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周边乡镇的土地被征用,造成大批村民失去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成为失地农民。可以说:“在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市化规模进程中,数以万计的农民兄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农民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一方面要适应城市消费水平,另一方面为生计发愁担忧,因而,少数聪明人、大胆人就想尽一切办法私自建房,尤其在国道两侧、城区出入市口,建成后向外租赁,一月收入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经济利益的巨大驱动,造成农村私搭乱建、违章建房行为屡禁不止。多年来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农民心目中的头等大事,由于新城区建设的整体规划,按照当时政策规定,大批宅基地处于停批状态,农民为了解决住房紧张、子女婚嫁问题而不得不托人情找关系,有的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碍于情面,怕得罪人,甚至弄虚作假,违规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城区建设整体规划,助长了少数人违法建房的积极性,也侵害了遵纪守法群众的根本利益。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可在很多地方,一些村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利用手中的权利,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当成私有财产非法租赁,转让、买卖,所得土地补偿款又对群众不公开、不发放、多数用于购买轿车等奢侈用品,这种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59亩,只相当于世界人均3.75亩的43%,有666个县的土地人均已经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的警戒线。而遥感监测资料表明,从1986年—1995年间,我国净减耕地面积达5万平方公里,超过日本耕地面积总和,耕地的日趋减少和人口的持续增长,已经给我们敲响了世纪警钟!

(二)当前农村土地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

1、当事人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大多数农民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不考虑失去每寸土地给自身及后代造成的恶果,不考虑失去祖辈留下的这份产业,自身如何生存,这是造成土地违法行为不断发生的根本原因。

2、农村土地违法案件带有明显的家族性、其中不乏有村、组干部利用职权顶风

作案。

3、土地违法案件多集中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多数村镇无集体企业,群众收入在当地处于低下水平。 4、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多属共同犯罪,主要涉及审批宅基地、土地出让、土地补偿发放,批准占地等项目。

5、在大宗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多数违法主体是政府机关,这是现阶段土地违法案件呈现的显著特点,也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二、中国农村土地违法原因分析

中国有8亿多群体生活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也是进行物质开发,经济发展,城市化建设的一切载体。农村土地违法行为的产生有一定的历史因素,同时与现实法律、法规的制订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表面上看,违法行为及违法案件的产生与农民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和法制观念淡薄有关,但从深层考虑,作为土地政策的立法者,是否真正尽到了自己的法定义务,尽可能制订出与当前经济发展,社会人文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土地部门的管理者、执法者是否有国土资源不断缺失危在现实,殃及后代的忧患意识,真正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这一系列问题无论从历史角度和法学角度进行剖析、探讨都有着深刻地社会意义! (一)法律意识淡薄,《土地法》宣传力度相当滞后。

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正逐渐改变原有贫穷落后的面貌,同时也改变着人们的观念意识,如何能“快速脱贫致富”成为许多人心中的构想。俗话说:“靠山吃山”,因此农村多数人就在集体土地和自家宅基地上念起了“致富经”,这也是土地违法行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今年3月,湖南枣阳市国土局土地执法人员在三都镇发现,该镇南庄村、双汇村有30多户农民在自家的饭碗里盖房,这是严重违法占地行为,当土地执法人员前往该村执行公务时,遭到该村村民的围攻和漫骂,一些村民还要与执法人员拼命。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在派出所的配合下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拆除了这些违法建筑。今年3月20日,河南省长垣县土地局联合城建局、公安局对

私自占用耕地建厂并打伤执法人员的村民杜东义实行刑事拘留,并拆除了非法建筑??以上两起案件充分反映了当前农村土地违法行为的猖獗和执法的难度,很多村民认为盖几间房能占多少地?又不是触犯刑律的大罪,你能把我怎么样?抱有这种心态的村民不在少数,绝大多数没有文化,更谈不到法律知识。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农村农民的法制观念还很薄弱,遵章守法意识还很差,甚至有的违法案件正是村干部所为,因为村干部手中大小都有一定权力,这就给自身违法行为带来了便利条件。村干部带头违法,群众自然上行下效。而另一方面,作为土地的管理者和执法者,是否真正尽到了管理职责和宣传义务?我们也不能一味地指责群众素质差、文化低,关键看如何宣传、教育、和引导,必要的强制惩罚措施不可少,但平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将违法案件控制在最底线,这才是土地的管理者和执法者应思考的问题。仅仅靠每年6月25日“土地法宣传日”在乡、镇门口摆几张桌子,挂几条标语等待群众上门咨询是远远不够的! (二)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使得农村土地违法行为得以长期存在,并不断蔓延。 农村是主要的土地资源集中区,大片耕地良田为我们提供了生存的基本保障,同时也为违法占地获取经济利益提供了便利条件。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等路修好了,畅通了,两边的违法建筑也就应酝而生了,这也是现实中普遍存在的规律,特别在国道两侧,出入市口周边,路边店的整治难度相当大。追根求源还是为了挣“钱”,农民耕作忙碌一年抵不上几间简易房的出租收益,这种巨大的经济反差,足以驱使一部分人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明目张胆地从事土地违法活动。其次,有些村民为了在征地动迁过程中能得到较好的补偿而突击建房,增加房屋面积,占据这种思想的村民也非常普遍。有些是由于统一规划,在本地区停止发放宅基地证,禁止自行盖房,一些村民确实存在住房困难,如子女结婚用房。有些村民不明是非,盲目跟上,看到人家在违法搭建,自己觉得吃亏,所以也跟上,而且越建越多,越建越大。再次,随着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各地政府大打“招商牌”,把吸引外商投资,搞活本地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作为考核当地行政长官的一个重要指标,有的领导为了出政绩,盲目筹建各类开发区,圈地少则几百亩,多则上千亩,往往是先行开工,后行补办手续,有的甚至没有经过合法审批。记者在河南安阳市各县搞土地调查时看到,该市前几年搞所谓“千村百万”工程,大面积的非法占地,到现在是企业倒闭,厂院空空。原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在担任海南省副省长期间,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