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合理低价法)定稿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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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明建招【2016】101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闽清县境内。

2.2工程规模及标准:全县174.815公里群养县道小修保养及管理,每年每公里养护费用控制价为8000元(含税费),合同金额约为350万元。具体路线及里程详见《闽清县群养县道路线及里程一览表》。在合同期内如遇路网调整,以调整后的群养县道路线里程为准。 2.2.1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清县群养县道小修保养与管理(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养护月数计算分配。合同期内,招标人按照梅交〔2015〕182号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中标人的考核综合得分达到360分以上的,合同期满在养护模式没有政策性调整情况下,招标人优先考虑与中标人续签养护合同。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评定要求,优良率达到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及招标人下达的指标。

2.6考核标准: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闽清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梅政办〔2011〕100号)及《闽清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试行)》(梅交〔2015〕182号)并参照《福建省农村公路养护考评办法(试行)》(闽交建〔2009〕98号),对中标人执行检查考评和监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及三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担保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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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15 日至 2016 年 4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 9 日9时45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时 45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补遗书等信息,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有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29号;邮编: 350800 联 系 人:张所长 电 话:1386068033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8650328800、87716190,传 真:0591—8334570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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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7333 1890 0100 01

用 途:闽清县群养县道小修养护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

闽清县群养县道路线及里程一览表

序号 路线 名称 路线 编号 所在 乡镇 坂东镇 池园镇 金沙镇 雄江镇 白樟镇 上莲乡 东桥镇 省璜镇 省璜镇 起讫地点 起讫桩号 养护里程 (公里) 1 坂金线 X120 坂西-宝新 池园-三港溪 梅雄-后洋 莲埔-卑溪 安仁溪-义由 下坂-大展隔 省璜-长中 K0+000-K54+415 K0+000-30K+913 K0+000-K22+772 K0+000-9K+920 K0+000-K11+180 K17+505-K39+908 K0+000-K9+126 K0+000-K4+829 K0+000-K12+711 K1+762-K2+522 53.995 2 3 4 5 6 7 8 9 10 雄白线 上佳线 东廷线 省城线 坂东线 坂白线 白金连接线 溪白线 横四线 X121 X122 X123 X126 X127 X128 X129 X1L6 X1LJ 30.913 22.772 9.920 11.180 22.403 5.332 4.829 12.711 0.760 174.815 坂东镇 楼下-鹿角大桥 白中镇 金沙镇 三溪乡 梅溪镇 合 计 前坂-沃头 溪源-白岩山 石湖 备注:合同期内如遇路网调整,以调整后的群养县道路线里程为准。 第5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名 称: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1.1.2 招标人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29号,邮编:350800; 联系人:张所长 电 话:13860680337 名 称: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联系人: 黄工 电 话: 18650328800、87716190 1.1.4 1.1.5 1.2.1 1.2.2 1.2.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闽清县群养县道小修养护工程 位于闽清县境内 财政拨款 100% 已落实 闽清县群养负责县道小修保养与管理(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养护管理的县道的路线及里程详见《闽清县群养县道路线及里程一览表》。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符合《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根据《公路技术状况1.3.3 质量要求 评定标准》评定要求,优良率达到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及招标人下达的指标。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见附录1 1.4.1 编 列 内 容 1.3.1 招标范围 1.3.2 服务期限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见附录4 要求资格审查条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见附录7 1.4.2 1.9.1 1.10.1 1.10.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不接受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不召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天前,将要求解答的问题通过福建省招标与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