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实务历年真题(2013-2015)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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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答案:CDE

解析P264,我国保护环境的原则是经济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开发谁保扩,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30 答案:DE 解析:P296。

三、案例分析题(共4题,每题20分)

31、(一)背景资料

某矿业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A自行公开招标,5家施工企业通过资格预审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如下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撤回或撤换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概不予退还。 (3)本项目设立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70%招标控制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修改了原招标文件关于工程量清单的几处工程量,以补充文件形式发给每个投标人,并将招标截止时间延长2周。后经开标评审,施工单位B中标,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

随后,施工单位B与劳务公司C订立了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规定,施工用塔式起重机由施工单位B提供,其余施工机械设备由劳务分包公司C自备。施工准备会上,施工单位B与劳务公司C讨论并落实了分包的相关问题,包括:大型施工机械的调配、劳务分包公司的入场准备、施工机械设备保险和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保险等。

问题:

1、逐条说明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第(1)条规定合理。

第(2)条规定撤回或撤换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概不予退还不合理。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实施撤标、补充或修改投标文件。

第(3)条规定报价不得低70%招标控制价不合理。按照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2、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不妥当。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2周小于15日)。 3、施工单位B在劳务分包公司C的施工前期,应为其完成哪些主要工作? 完成的主要工作:【管理教材p295】

(1)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

(2)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3)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4)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5)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自此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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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4、具体说明施工准备会上提出的保险应由谁负责办理并支付保险费用。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32、(二)背景资料

某单位承担一矿井水平巷道的施工任务,该巷道长2000m,净断面积20m,围岩中等稳定的粉砂岩,工作面涌水量较小。施工单位安排了2支队伍进行对头掘进,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多台气腿式凿岩机打眼,锚喷支护。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措施一:为达到“多进尺”,采取了减少炮眼数量和多装药的措施。

措施二:为提高钻眼速度和爆破效果,施工单位组织推广使用了钻爆法施工的“三小”技术。 措施三:在爆破安全检查后,要求施工班组迅速采用气腿式凿岩机打设护顶锚杆并喷桨。

措施四:为减小巷道贯通偏差,在未掘的巷道长度为40m时,开始按照贯通测量的要求,最后一定标定贯通方向。由于围岩相对比较稳定,在未掘的巷道长度为10m时,停止一头掘进,撤出所有的设备,由另一头继续掘进。

问题:

1.措施一中,施工单位采取的措施会带来哪些不良后果?对施工效率和质量有何影响? 少打眼多装药带来的后果是炸药消耗量增加,增加成本; 爆破造成巷道成形差,断面出现超欠挖的情况;

使围岩造成震动破坏、破坏围岩稳定性能,恶化支护条件(包括影响钢筋网布设、喷混凝土的平整要求以及影响锚杆支护效果等),以及影响已经架设的支护(包括锚喷、支架等形式的支护)质量,破坏巷道的稳定性;

多装药还会导致岩石破碎不匀,影响装岩工作效率,从而影响巷道掘进的整个进度。 2.措施二中,推广使用钻爆法施工的“三小”技术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三小”即小直径钻杆、小直径炸药药卷和小钎花。 3.措施三中,施工单位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不正确。

(1)打顶板锚杆孔时应在临时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前探支架、超前支护)的掩护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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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应利用气腿式凿岩机打设顶部锚杆孔,应采用锚杆钻机。 打设护顶锚杆只允许使用锚杆钻机,严禁使用风动凿岩机。 4.措施四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有哪些错误?给出正确的做法。 (1)最后一次标定贯通方向时,巷道未掘长度为40m的做法错误。 最后一次标定巷道方向时,两个工作面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2)未掘巷道长度10m时停止一头掘进的做法错误。

用爆破法贯通巷道,应有准确的测量图。两工作面相距15m时,测量人员应事先下达通知;此后,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

33、(三)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一矿井井底车场及硐室工程,其编制的施工网络计划如图1所示,其中井底车场中属于主要排水系统的工程有:泵房及变电所工程H,吸水井及配水巷工程I,水仓工程L。监理认为该网络计划的主排水系统工程安排不合理,要求进行调整。

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预测,E工作需穿过一断层破碎带。在实际施工中,E工作较地质资料数据提前8m揭露该断层破碎带,造成工作面突水。施工单位按应急方案进行了处理并顺利通过,增加费用20万元,工期延误1个月。施工单位以地质资料不准为由,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K工作因围岩破碎严重,经建设单位同意增加了钢棚支护,费用增加10万元,工期延误1个月;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费用10万元、总工期顺延1个月的索赔要求。

问题:

1.按照图1计算该施工网络计划工期,指出其关键线路。 网络计划工期为13个月。

关键线路有两条:第一条是A-D-G-J,第二条是C-F-I-L。 2.调整网络计划中排水系统的施工安排,并说明理由。

将I工作调整为H工作的紧后工作,L工作的紧前工作,施工顺序为H-I-L。

理由:吸水井及配水巷工程I需等到泵房及变电所工程H施工完毕才能施工,否则无施工。 3.施工单位处理E工作断层破碎带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不合理。

在距离E工作断层破碎带10m前应打钻,进行探放水工作,探放水钻孔超前工作面不得小于5m。E工作较地质资料数据提前8m揭露该断层破碎带,造成突水事故,应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风险。施工单位不能进行索赔。

4.施工单位针对K工作增加钢棚支护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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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因为K工作因围岩破碎严重,施工单位增加了钢棚支护得到了建设单位同意,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可以索赔。

5.E工作的延误,对哪个紧后工作有影响?说明理由。

E工作的延误1个月,对紧后工作H有影响,使紧后工作H的最早开始时间推后1个月。因E工作与其紧后工作H的时间间隔为0个月。

E工作的延误1个月,对紧后工作G没有影响。因E工作与其紧后工作G的时间间隔为1个月。

34、(四)背景资料

某单位承担一矿井副井井筒工程,井筒深620m,净直径6.0m;基岩段为素混凝土结构,壁厚400mm。钻孔地质资料表明,在井深500m处有一厚6m的砂岩含水层,裂隙不发育,预计涌水量16m/h。井筒施工前,施工单位提出需对含水层采取预注桨处理,建设单位不予同意;于是,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采取了吊桶排水、强行顶水通过含水层的施工方法;为预防水患,还在井筒中安装了排水管。

在施工含水层,井筒涌水量逐渐增加到25m/h,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施工时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补充了相应的截、导水工作,最终井筒施工拖延了半个月。该段井筒验收时,发现混凝土井壁蜂窝麻面严重,强度也未达到设计要求。依据监理日志关于该段井筒掘进时岩帮破裂严重、涌水量变大的描述,以及该段井壁混凝土施工期间涌水较大的记录(不存在其他相关施工质量问题的信息),建设单位认定混凝土井壁质量问题是施工单位爆破施工引起岩帮破裂造成的,对其提出索赔,并决定由其承担该井筒的套壁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提出了申诉。

问题:

1.为预防井筒涌水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可采取哪些措施?请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所提出和采取的防水措施合理与不合理之处。

可采取注浆堵水、截水、导水、钻孔泄水和井筒排水等措施。P106

施工单位提出需对含水层采取预注浆处理合理。因预计涌水量为16m/h,根据相关规定,涌水量>10m/h时必须采取注浆堵水的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吊桶排水、强行顶水通过含水层的施工方法不合理。因预计涌水量为16m/h,按照相关规定,涌水量大于10m/h,必须采取注桨堵水措施。

2.提出建设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处理决定的不合理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建设单位以监理日志记录就认定是施工单位爆破引起岩帮破裂造成井壁质量问题不妥。且监理日志没有关于其他质量问题的信息,建设单位的认定是没有根据的。

正确的做法:对井壁强度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由设计单位核算能否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如能满足,可以予以验收。如不能满足,即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按技术方案处理。如处理后不满足要求,严禁验收。

3.如果采用注浆堵水,应采取哪种注浆方法?说明理由。

应采取工作面预注浆方法。因含水层离地面较深,且只有一层含水层,富水性较弱,采用工作面预注浆较经济合理。

4.施工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应承担哪些责任?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可提出哪些申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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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应承担主要经济损失责任和工期损失责任。 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可提出以下申诉意见:

(1)涌水量大于10m/h,应采取注浆堵水措施,建设单位未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注桨堵水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吊桶排水、强行顶水通过含水层的要求违反了相关规定;

(2)涌水量增大时,施工单位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补充了相应的截、导水工作;

(3)建设单位仅以监理日志记录就认定是施工单位爆破引起岩帮破裂造成井壁质量问题,依据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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