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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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为全面、准确掌握残疾人贫困状况,中国残联1998年开展全国残疾人贫困户调查的工作。绝大多数地区采取入村入户登记、逐人逐户筛选的方法,保证了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下报告包括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

3、调查统计结果

1).全国有残疾人贫困户10,589,678户,其中:可扶持的7,781,583户,占总数的73.5%;应救

济的2,808,095户,占总数的26.5%。

2).全国有贫困残疾人13,721,089人。其中,适合参加生产劳动、可扶持的残疾人9,971,619人,占贫困残疾人总数的72.7%;缺乏劳动条件、应予救济的残疾人3,749,470人,占27.3%。

3).在适合参加生产劳动、可扶持的9,971,619名残疾人中,农村有8,766,440人,占87.91%;城镇有1,205,179人,占12.09%。

4).在缺乏劳动条件应予救济的3,749,470名残疾人中,农村有3,291,398人,占87.78%;城镇有458,072人,占12.22%

4、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我们以前掌握的数字,截止到1996年底,全国共有贫困残疾人1700万。1997年通过开发扶贫和社会保障,分别使162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和108万城乡特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城镇就业人数未计算在内)。截止到1997年底,尚有1430万贫困残疾人。这一数字与此次调查所得的1372万贫困残疾人数字差距不大。此次调查结果可扶持贫困残疾人为997万,比原掌握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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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略少;应救济人数(特困人数)375万(含“三无”残疾人),比原掌握数(不含“三无”残疾人)稍多。从发展来看,可扶持残疾人占贫困残疾人比例逐年下降,应救济残疾人所占比例逐年上升。

5、此次调查显示: 1) 、贫困残疾人数量

全国共有贫困残疾人1372万,占全国6000万残疾人的五分之一以上;约占全国5000万贫困人口(截止到1997年底)的三分之一。

贫困残疾人最多的10个省为:河南(156万)、云南(130.2万)、四川(117.9万)、湖北(111.9万)、广西(106.5万)、湖南(100万)、河北(79.5万)、贵州(62.4)陕西(52.8万)、山东(52万)。

贫困残疾人占本省残疾人数比例最高的10个省为:宁夏(66.1%)、云南(52.9%)、广西(42.5%)、贵州(40%)、甘肃(38.6%)、内蒙(37.9%)、湖北(35%)、陕西(34.3%)、山西(33.7%)、湖南(33.3%)。

2)、贫困残疾人地域分布

贫困残疾人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 农村贫困残疾人12,057,838人,占贫困残疾人总数13,721,089人的87.9%;中西部地区的21个省(区、市)共有贫困残疾人12,531,080人,占全国贫困残疾人总数的91.33%。

3)、贫困残疾人与贫困人口的比例

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贫困残疾人占本地区贫困人口的比例较低;反之,则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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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残疾人贫困的主要原因

1)、自身残疾影响

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有诸多不便;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沉重。 2)、外界条件限制

缺乏适宜的康复训练条件,无力负担康复费用。

缺少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文化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以河南省为例,在156万贫困残疾人中,文盲和小学文化的有136.5万人,占87.5%;初、高中文化的仅有19.5万人,占12.5%。

由于社会偏见,残疾人在就业或从事生产劳动时,常因残疾而受到歧视。

3)、扶持力度不够

大多数贫困残疾人能参加生产劳动,可以通过扶贫开发解决温饱,但在扶贫工作中,常因残疾而被忽视,相当数量未被列入扶持对象。

国家投入的专门用于残疾人的康复扶贫专项贷款,规模较小,一些地方没有落实匹配资金,受惠的残疾人有限。

4)、保障标准偏低,现行政策不落实

截止到1998年3月,全国已有约400个城市、近1000个市县的乡镇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部分地区存在着保障金不落实或保障标准偏低的问题。《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后,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但部分地区由于经济实力等原因,政策和规定并未真正落实,残疾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扶持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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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目前,我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绝大部分生活在农村,他们当中有相当数量因自身残疾的影响以及外界环境的障碍,生活处于贫困状态。生活在农村的贫困残疾人中,30%生活在国定贫困县,70%居住在其它地区。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残疾人扶贫工作,通过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和扶贫配套实施方案,实施《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年--2000年)》、《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办法(1998年--2000年)》,设立康复扶贫专项贷款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对贫困残疾人予以扶持。十年的残疾人扶贫开发,已使1000多万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了温饱,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残疾人摆脱贫困的信心得到增强,残疾人的贫困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1)、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自始至终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给予高度重视。1991年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第一次以国家计划的形式,提出了残疾人扶贫工作的目标、方针、途径和措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对残疾人扶贫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199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入户调查,摸清了贫困残疾人底数;1998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了《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年--2000年)》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办法(1998年--2000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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