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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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的设施和安全措施,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七、投诉管理

(一)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专门部门统一接受投诉,及时处理并反馈。

(二)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同时公布上级部门投诉电话。建立健全投诉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三)对全体员工进行纠纷防范及处理的专门培训。 (四)定期分析投诉意见,持续改进医疗保健服务。 八、就诊环境管理

(一)为就诊者提供就诊接待、引导、咨询服务。 (二)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标识。

(三)就诊环境清洁、温馨、舒适、安全。根据妇女儿童特点配备适宜的设施和儿童活动空间,设立哺乳区。

(四)执行《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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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创建“平安医院”的具体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执业环境有成效。

第四章 患者安全目标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就诊者身份

(一)对就诊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管理。

(二)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核对就诊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就诊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科(室)之间流程)中对就诊者的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四)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就诊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者等;对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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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等特殊就诊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

二、确定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一)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二)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一)择期手术的各项术前检查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

(二)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三)有手术安全核查、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四、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手卫生规范,正确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与有效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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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相关要求(手清洁、手消毒、外科洗手操作规程等)。

五、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一)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以及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二)对高浓度电解质、化疗药物等特殊药品及易混淆(听似、看似)的药品有标识和贮存方法的规定。

(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六、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确定“危急值”项目,建立“危急值”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烫伤、呕吐物吸入窒息等意外事件发生

(一)对患者进行风险评估,主动向高风险患者告知跌倒、坠床、烫伤、呕吐物吸入窒息等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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