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指南(压力容器D级)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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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办理指南

(压力容器D级)

一、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许可(压力容器D级) 二、许可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三、申请条件:

□ 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分公司性质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 3、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审批人员;

□ 4、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及其设计技术规定;

□ 5、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 6、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 □ 7、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绘图的能力,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达到100%,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和硬件;

□ 8、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备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见附表。 四、许可级别

□ D1级:第一类压力容器; □ D2级: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五、申请材料目录: □ 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及电子版(自带U盘提供);

□ 2、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 3、自查报告;

□ 4、设计及设计审核人员资格证(及复印件);

□ 5、质量保证手册;

□ 6、升级、换证、增项:原证书复印件。

备注: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专网http://www.gstzsb.com可以下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电子版 六、许可程序

1、申请

①、申请单位参照《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填写《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

②、同时准备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自查报告(包括申请单位的综合情况;设计历史及其现状;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试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材料;各级设计人员及其设计业绩情况;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情况;设计业绩的综合分析和评价;对复用设计文件的清理及处置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设计人员及其设计审核人员资格证(及复印件)、质量保证手册等相关资料;

③、携以上资料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大厅(许红娟 024-31512671)进行申报。

2、受理

①、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通知申请单位取回《申请书》;

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试设计

①、申请单位在申请被 受理后,应当进行试设计。试设计文件应当覆盖所申请设计许可类别、品种范围、级别,并且具有代表性。

②、每个级别试设计文件数量一般不少于2套,每名从事压力容器设计的人员至少准备1套试设计文件。

③、试设计文件不能用于制造。 4、鉴定评审

①、试设计完成后,申请单位应当约请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岳维峻 024-31512541)进行签定评审,并按照《鉴定评审规则》的要求,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相关资料。

②、鉴定评审组在完成对申请单位的评审后,出具鉴定评审工作报告,提出鉴定评审意见。鉴定评审意见分为具备设计许可条件、基本具备设计

许可条件和不具备设计许可条件三种情况。

③、鉴定评审意见为基本具备设计许可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6个月内完成对鉴定评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整改报告。鉴定评审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必要时可以派出鉴定评审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对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者,鉴定评审机构做出不具备设计许可条件的鉴定评审结论。

5、审批

①、鉴定评审报告经鉴定评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鉴定评审机构负责人批准。鉴定评审报告及资料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

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报告及相应资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或者不批准。

6、发证

①、对批准的申请单位,在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颁发《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②、对未予许可的申请单位,1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设计许可申请。 7、增项

取得《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需要增加设计许可类别、品种和级别时,应当向相应的许可实施机关提出增项申请。增项许可程序按以上1~6条规定。

8、变更

设计单位名称、产权(所有制)、主要资源条件或者单位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①、设计单位应当在变更1个月内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且提交与变更有关的证明文件;

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确认审查或者直接确认变更,告知设计单位。

③、变更后需要更换《设计许可证》的,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新证;不需要更换的,许可实施机关在《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一份返回申请单位,一份交许可实施机关下一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9、换证

①、设计单位在《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向省质量技术监

督局提交换证《申请书》。

②、换证的申请、受理、鉴定评审程序按上述规定执行。 10、延期

因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证的企业,可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延期换证

申请,经审批后可以暂缓换证,但延期不超过一年。 七、其它

有关问题可以通过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专网http://www.gstzsb.com查询。 许可事项咨询: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电话、传真:0931-8871360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压力容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基本要求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质量管理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如下内容:术语和缩写,质量方针,质量体系,设计控制,各 体系要求 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设计管理制度 有独立的设计工作机构 3.技术力 具有压力容器设计经验、能够独立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持有《设计审批员资格证 量要求。 书》的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 外聘人员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D类 压力容器4.工作场 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 设计 地要求 单位 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绘图的能力,利用计5.设计装 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达到100%,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 备要求 和硬件 每个级别试设计文件数量不少于2套,每名从事设计的人员至少准备1套试设计文件 6.业绩要求 试设计文件应当覆盖所申请设计许可类别、品种范围、级别,并且具有代表性 具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7.其它要求 换证单位对压力容器设计进行自查并形成综合报告及设计回访总结,并且无设计事故 产品原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水压试验等项目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