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高压线移位改造上跨公路安全评估报告(范本)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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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xx线线16#跨越xx公路架线 〖安全评估〗

4、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B01-2003)第6.6.1条规定:“公路建筑界限是为了保证公路上的车辆正常运行和安全,在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在公路横断面设计中,公路标志、护栏、照明立柱、电杆、管线、绿化、行道树以及跨线桥的梁底、桥台、桥墩等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以内。”

5、第12.5.2条规定:“公路从架空送电线路下穿过时,应从导线最大弧垂与杆塔间通过,并使送电线路导线与公路交叉处距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下表中规定。”

架空送电线路导线距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

送电线路标准电压(KV) 距路面最小垂直距离(m) 经检查,本工程新建输电线路与XX公路斜交,跨越处斜交角度为47.05°。大于45°而小于60°,因此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第8.5.2条规定要求,但是未满足《公路工路线设计规范》第12.5.1条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架线施工后,(导线温度80℃情况下)导线对公路面垂直距离为26.8m,因此,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小垂直距离8.0m的要求,符合《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的要求。

(三)跨越架与公路的水平和垂直净距要求

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第12.1.1条规定:公路用地范围跨越架对跨越物距离应满足下表要求:(单位:m)

公路用地范围跨越架对跨越物距离一览表

被跨越物 跨越架部位 0.6m 与架面水平距离 对路边 5.5m 与封顶网垂直距离 对路面 注:有封顶网时,垂直距离均从封顶杆弧垂最低点算起。 对轨顶 对轨枕 6.5m 1 3m 0.6 通信线 低压线 35~110 7.0 154~220 8.0 330 9.0 500 14.0 公路 铁路 xxxxxxxx有限公司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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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本工程的两处临时跨越架搭设在XX公路两侧边沟以外1.5m处,满足规范跨越架至路边最小安全距离0.6m的要求;封顶网的垂弧最低点与公路路面垂直净距为8.5m,满足跨越架封顶杆至路面最小安全距离5.5m的要求(详见跨越架搭设示意图)。

(四)铁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

经检查,XX公路公路250k+100-200m跨越处输电线路施工完成后,新建16#塔高度为40m、16#-1塔高度为41.5m,距公路路基边缘垂直净离分别为271m、82m,均满足相关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大于一倍杆(塔)高的要求。

六、安全性评价

(一)设计方案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分析

1、本工程新建的输电线路架线施工后(导线温度80℃情况下)导线对公路路面垂直距离为26.8m,满足安全净高(5.5m)的规定,也满足220KV高压输电线路到公路路面最小距离(8.0m)的规定,完全能够保证车辆正常通行。

2、新建的16#、16#-1塔高分别为40m、42.5m,距XX公路边缘分别为271m、82m,均满足建筑控制界限(20m)距离的要求,不会对公路的运行造成影响。

3、本工程新建的输电路因限于地形条件,跨越XX公路的交叉角度为47.05°,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第8.5.2条规定(应大于45°)的要求,但是未满足《公路工路线设计规范》第12.5.1条规定(不小于60°)的要求。但是鉴于跨越处线位较高(距离路面最低高度26.8m),又有一定坡度,对干扰路面标志标线、护栏和绿化带等道路设施对车流的诱导作用影响甚微,基本能够满足交通安全要求。

4、临时跨越架在XX公路两侧边沟以外搭设,导线对公路路面的垂直距离远大于5.5m,跨越架内侧总跨度均大于XX公路来回路面宽度及净空宽度和高度(详见临时跨越架搭设净空示意图)。因此,该跨越架搭建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净空要求,对公路行车没有造成横向干扰。

(二)跨越架稳定性分析 1、铁塔稳定性检查

新建16#塔型为GJS41(30.5),塔全高为40m,塔位与XX公路中心线的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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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m;新建16#-1塔型为GJS42(33),全高为42.5m,塔位与XX公路中心线的最小距离101m。均采用标准图结构,并通过设计程序软件验算,铁塔结构稳定可靠,不会对周围及XX公路带来安全隐患。

2、跨越架稳定性分析

1)、浙江省建设厅1999年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中提到:“积极使用钢管式脚手架,逐步淘汰毛竹脚手架。25m以下工程可以允许使用毛竹脚手架,但其材质、搭设方法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严禁不同受力性质的外架连接在一起。”

本工程XX公路侧两处临时跨越架设计高度均为12m,均小于25m,且使用工期较短,因此,使用毛竹搭设跨越架方案满足标准要求,切实可行。

2)、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第12.1.1条规定:

(1)跨越架的型式应根据被跨越物大小和重要性确定。重要设施的跨越架及高度超过15m的跨越架应由施工技术部门提出搭设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搭设或拆除跨越架应设安全监护人。

(3)搭设跨越重要设施的跨越架,应事先与被跨越设施的单位联系,必要时应请其派员监督检查。

(4)跨越架上应按有关规定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5)跨越架应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7)拆除钢管、木质、毛竹跨越架应自上而下逐根进行,架材应有人传递,不得抛扔;严禁上下同时拆架或将跨越架整体推倒。

(8)所有跨越架架体的强度,应能在发生断线或跑线时承受冲击荷载。

3)、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第12.1.3条规定:

(1)毛竹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和支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0mm,60mm~90mm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2)毛竹跨越架所使用的毛竹,如有青嫩、枯黄、麻斑、虫蛀以及其裂纹长度通过一节以上等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

(3)木、竹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绑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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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3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2根,再绑第3根,不得一扣绑3根。

(4)木质和毛竹的架体立杆均应垂直埋入坑内,坑底部应夯实,埋深不得少于0.5m,且大头朝下,回填土后夯实。遇松土或地面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跨越架的横杆应与立杆成直角搭设。

(5)跨越架两端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置剪刀撑、立杆或拉线。拉线的挂点、支杆或剪刀撑的绑扎点应设在立杆与横杆立界处,且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的深度不得小于0.3m。

(6)各种材质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下表的规定。

跨越架类别 钢管 木 竹 经检查,跨越架设计尺寸满足拉线、拆线施工与国道交通要求,立杆、横杆、斜撑设置满足相关规定,所选毛竹材料与搭建绑扎方法符合规范要求,跨越架结构稳定,满要求。详见跨越架结构图与【附件3】跨越架计算资料。

(三)跨越架与公路营运安全的相互影响

1、搭设跨越架施工人员、机械、材料对公路行车的影响

跨越架开始施工以后,施工人员、机械的移动和材料的堆放等都对行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跨越架对行车的影响

跨越架搭设以后,不会影响公路的净空、净宽的要求,对公路行车不会造成干扰。但要指出跨越架的搭设可能会对行车造成两方面不利的影响:一方面是对驾驶员视线的影响。跨越架横跨公路两侧,顶部铺设封顶网,这样的设置会使光线发生局部变化,引起驾驶员出现眩目或产生光线不足的感觉,尤其对夜间行车的驾驶员影响更大。另一方面对驾驶员心理的影响。相对于其它开阔路段,跨越架会显得格外狭隘,这必然会使驾驶员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压抑而影响行车。

立杆 2 1.5 1.2 1.2 大横杆 小横杆 1.5 1 0.75 xxxxxxxx有限公司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