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JS05供应商管理规范(doc 11页)(正式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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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3品保中心在月度统计供应商批次合格率时,须剔除不属供应商责任的不合格批次。 5.6 供应商评价管理

5.6.1 供应商评价分月度评价和年度评价,月度评价按月度周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年度评价则对供应商全年的供货情况以及生产过程控制进行一次综合的评价。 5.6.2 月度评价:

5.6.2.1 月度评价周期:每月

5.6.2.2 评价指标:包括品质(Q)、交期(D)、服务(S)三个维度,实行扣分制(满分100分),评分标准如表1:

表1:供应商评分标准(QDS)

序号 1 Q Quality 项目 交货质量 生产中发现问题(或影响生产) 质量整改/重复发生问题 D Delivery 及时交货率 最高扣分 40 扣分标准 每办一次让步接收扣2分。 拒收一次扣5分。 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每次扣3分; 影响生产被迫调整生产计划的每次扣5分. 未整改一次扣10分; 整改无效果,每重复发生一次扣5分。 按100%为标准,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 对于我司发出的《供应商纠正与预防措施单》等要求反馈的相关信息,信息3天未反馈扣1分,扣完为止。 对于我司提出的工作方面的事务,供应商不积极配合完成的,品质保证中心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则对责任供应商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 3 10 10 4 30 5 S Service 配合度 10 其中:及时交货率=1-延迟批次/交货总批次

5.6.2.3 加分情况,当供应商对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有重大贡献时,相关部门可以书面提出加分申请,经品质保证中心负责人批准,记入月度评分。根据贡献大小加分,最多加5分。 5.6.2.4 其它扣分情况,当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或在新品开发过程中配合度不高影响正常作业,相关部门可以书面提出申请,核实确认后经品质保证中心负责人批准,记入月度评分。在当月进行的周期型式试验中被判定不合格月度评比降低一个等级。

5.6.2.5 新供应商引入后从正式供货日起,三个月内属观察期,是重点关注和扶持对象,第四个月开始纳入月度评价范围。

5.6.2.6 全新物料两个月为试用期,第三个月开始纳入月度评价。

5.6.2.7 每月3日前由制造中心负责表1中第4项的上月数据统计并提交给品质保证中心,由品质保证中心负责表1中第1、2、3、5项数据的统计;品质保证中心每月8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净水设备公司 月供应商业绩评定报告”,经制造中心采购模块确认,品保中心负责人审批后,发相关部门负责人。 5.6.3 年度评价

年度评价在次年1月上旬完成,在供应商大会上公布。

5.6.3.1 年度评价得分=该年度的各月评价得分的平均值。同时评价中添加否决条件,凡已认定因供应商物料原因导致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事件,或认定因供应商物料因素导致出现了影响生产经

营的重大事件时,该供应商将不得评选为年度优秀供应商。

5.6.4 评价结果。 供应商的月度、年度评价均分为A、B、C、D四级。评价结果由表2中的物料分类明细及表3中的评价分级标准确定,评价结果可在每一评价周期完成后,品质保证中心在公司SCP平台发布给各供应商,并报送品质保证中心负责人、制造中心负责人、技术制造部经理。

表2 物料分类明细 类别 物料名称 关键物料 滤芯、滤器、滤瓶组件、PE管、接头、高压开关、进水电磁阀、废水比电磁阀、增压泵、压力罐、浮子开关、水位检测仪、减压阀、电源线、内部线、开关电源、变压器、触摸屏、电路板、指示灯板、开关、温控器、电热管、负离子、风扇、臭氧(活氧)发生器、电子冰胆、压缩机、定时器、热罐总成、冷罐总成、不锈钢管、硅胶件、水龙头、单向阀、冷凝器、蒸发器、干燥过滤器、制冷剂、与水接触的内部塑料件、其它失效后会导致漏水、漏电、异味或卫生超标的物料 级 别 A级 B级 C级 D级 普通 物料 A级 B级 C级 D级 外观 物料 A级 B级 C级 D级 评选标准见表4。

表4 优秀供应商评选标准 供应商称号 优秀供应商 注:

对于物料种类全年采购金额小于100万元,供应商交易金额不小于总采购量的50%的也可参与优秀供应商评选。

外观物料 钣金件外观件、塑料件外观件、门封、吸塑件、喷油件、电镀件、装饰面板、其它用户使用时易观察到的外观物料。 普通物料 塑料内部件、钣金内部件、五金类、磁铁、说明书、标贴类、包装类、扎带、保温棉、保温套管、粉末、附助材料、其它不属于关键物料及外观物料的零部件。 表3 评价分级标准 物料类别 关键 物料 评 级 标 准 94分<评分≤100分 88分<评分≤94分 82分<评分≤88分 评分≤82分 96分<评分≤100分 92分<评分≤96分 88分<评分≤92分 评分≤88分 92分<评分≤100分 84分<评分≤92分 76分<评分≤84分 评分≤76分 定 义 准优秀供应商 较满意供应商 不满意供应商 准淘汰供应商 准优秀供应商 较满意供应商 不满意供应商 准淘汰供应商 准优秀供应商 较满意供应商 不满意供应商 准淘汰供应商 5.6.5 优秀供应商的评选。优秀供应商的评定由品质保证中心和制造中心共同评定,技术制造部批准。

采购金额 ≥50万元/年 年度评价 A级 重大质量 事故(次) 0次 5.7 评价结果的奖惩管理 5.7.1 业务量比例标准确定

5.7.1.1 供货比例制定的原则为优质优价原则。基本供货比例分配方式为:两家供应商按7:3或6:4,

三家供应商按5:3:2,四家供应商按4:3:2:1。

5.7.1.2 品质保证中心供应商管理根据每年物料投标、议价结果,结合供应商的产能配套、质量保证能力,更具月度评比结果提出业务调整报告,品质保证中心负责人审核,制造中心负责人会签,技术制造部经理批准后生效。

5.7.2 供应商月度评价结果奖惩(正常每季度排名调整一次)

5.7.2.1 业务量分配奖惩(针对单一物料多个供应商的情况): 供方 数量 2 3 4 评价排名及奖惩比例 1 按标准+10% 按标准+10% 按标准+10% 2 按标准-10% 不奖惩 按标准+5% 3 / 按标准-10% 按标准-5% 4 / / 按标准-10% 出现排名并列时说明: 1) 两家供货:排名并列第一不奖罚; 2) 三家供货:两名并列第一,各奖5%,第二名扣10%;两名并列第二,各扣5%,第一名奖10%; 3) 四家供货:两名并列第一,各奖10%,第三名扣10%,第四名扣10%; 三名并列第一,各奖5%,第四名扣15%。 5.7.2.2 对于单类物料单一供应商的情况下,因无法调整业务量,则按季度平均得分进行考核:每低于D级标准起点分1分,处罚200元,封顶3000元。

5.7.2.3 品质保证中心根据供货的不合格信息、总装生产异常信息,按《质量保证协议》折价、处罚及损失索赔,定期发布供应商处罚台帐。

5.7.2.4 新供应商引入后从正式供货日起,三个月内属观察期,是重点关注和扶持对象,第四个月开始纳入日常评价范围。

5.7.2.5 全新物料二个月为试用期,第三个月开始纳入日常评价。 5.7.3 供应商年度评价结果奖惩

5.7.3.1 年度评选的优秀供应商,可获以下奖励:

A、在年度供应商大会表彰,颁发奖牌; B、全年业务量比例提升10%; C、免费参与供应商培训;

D、优先享受我司组织优秀企业的参观交流活动。

E、若优秀供应商在后期的招标过程中未中标,将给予最终跟标(新中标价格)的权利。

5.7.3.2 年度评价达C级及以上的供应商纳入下一年度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年度评价为D级的供应商予以强制淘汰,如其整改达标,需按新增供应商引入流程重新引入。 5.7.4 供应商月度评价不达标处理

供应商数量 C级 二家以上 D级 连续两个月D级 连续三个月D级 三家以上 C级 D级 级别 处理方式 提交纠正行动报告,跟踪整改效果 现场审核,限期整改 暂停供货,限期整改 引入新供应商后取消供货资格 提交纠正行动报告,跟踪整改效果 暂停供货1个月,限期整改 连续两个月D级 C级 独家供货 D级 连续两个月D级 连续三个月D级 淘汰 提交纠正行动报告 现场审核,限期整改 处罚通报、限期整改 加倍处罚通报,引入新供应商后淘汰 5.7.5 对于供应资源较缺乏的瓶颈物料供应商,在没有开发到新供应商前,以技术扶持和管理辅导为主,由制造中心采购提出申请,制造中心负责人、品保中心负责人共同审批后,可暂不列入奖惩范围。 5.7.6 同一厂商出现提供多种物料时,按物料分类评价,如其中一种物料连续三个月出现D级,取消供货资格时,所有物料供货资格相应取消。

5.7.7 D级供应商淘汰由制造中心或品质保证中心提出,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技术制造部批准后生效。

5.7.8 管理提升的奖励。D级供应商通过管理提升、品质提升,成绩显著,年度评价达到B级以上,归还当年处罚总金额的50%作为鼓励。 5.8 供应商业务量分配执行考核

5.8.1 供应商如因产能不足、供货质量等原因无法完成业务分配额时,须书面向我公司提出业务量调整申请报告,不得擅自发外加工。采购员提出书面调整申请报告,附供应商书面申请报告,由品质保证中心供应商管理调查属实,品质保证中心负责人审核,技术制造部经理批准后生效。

5.8.2 品质保证中心每季度对业务量分配执行情况检查,编制“供应商业务分配执行情况报告”,由品质保证中心负责人批准。业务量分配偏差不得超过±5%,如无故调整业务分配比例额度超出规定要求,扣罚直接责任采购员300元/每项,并通报。 5.9 外协外购件周期抽检

5.9.1 品质保证中心来料检验每年12月份制订下一年度《零部件周期抽检计划》,并按照计划在仓库抽样,按检验基准书进行全项目检验。

5.9.2 如供应商质量不稳定、或对供应商的原材料有怀疑、重要加工工艺有改变时,增加抽样频次,可直接到供应商现场进行抽样测试。

5.9.3 周期抽检不合格,来料检验出具周期抽检不合格报告,交供应商管理按质量保证协议条款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

5.10 外协电器件或原材料代替的安全认证报备控制

5.10.1 电器零部件申请认证报备,选取产品质量达标、价格合理而且是核心供应商进行认证报备,采购填写“供应商认证报备申请表”。

5.10.2 采购签订“认证报备费用支付协议书”,认证报备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10.3 采购通知供应商送样,并委托开发部门进行样品确认和向认证机构申办产品报备。 5.10.4 研发把认证费用报品质保证中心,由品质按协议在相关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认证费用。 6 相关质量记录与表单

——CMJS05-01B新增供应商/供应商新增业务范围审批表

——CMJS05-02A供应商基础信息调查表 ——CMJS05-03A供应商处理申请表 ——CMJS05-04A供应商处罚单

——CMJS05-05A纠正与预防措施单(供应商) ——CMJS05-06供应商认证报备申请表

——CMJS05-07A供应商工厂审核不符合项汇总表 ——CMJS05-08A供应商质量/环境体系审核表 ——CMJS05-09B XX月供应商业绩评定报告 ——CMJS05-10A合格服务供应商清单 ——CMJS05-11供应商投诉处理表 ——CMJS05-14供应商工厂审核报告 编制: 审核: 会签: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