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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年(南宋淳佑九年)

日僧觉心至临安(今浙江杭州)从杨岐派无门慧开受禅法。于南宋宝佑二年(1254)

回国,慧开赠以《无门关》等。觉心提倡兼修禅,虽重修禅法,但又把修真言密法放到重

要地位。觉心卒于1298年。

1253年(南宋宝佑元年)

日僧道元卒。道元创日本曹洞宗,著《正法眼藏》等。

1260年(南宋景定元年,蒙古中统元年)

忽必烈即帝位,封西藏萨迦派八思巴为国师。《元史?释老传?帝师传》 云:“中统元年,世祖即位,尊(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

1262年(南宋景定三年)

日僧亲鸾卒。亲鸾继承源空创日本净土真宗,著《教行信证》等,论述净土真宗的基 本教义。

1264年(南宋景定五年,蒙古至元元年)

忽必烈自开平迁都大都(今北京,当时称中都),设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管理全

国佛教及藏族地区军政事务,命八思巴以国师领总制院事。(见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

》第二三二页)

1269年(南宋咸淳五年,蒙古至元六年)

八思巴受命创制蒙古文字。《元史?释老传?帝师传》载:“字成,上之 。??至元六年,诏颁行于天下。”

1275年(南宋德佑元年,元至元十二年) 泰国素可台王朝拉玛甘亨即位,特别鼓励佛教,延请斯里兰卡僧人到素可台传法,大

批僧人涌向斯里兰卡求学受戒,使僧伽罗僧团在素可台很快成了占主导地位的派别。

1277年(南宋景炎二年,元至元十四年)

开始有傣文的贝叶经出现。

1279年(元至元十六年)

天童山景德禅寺首座祖元接受日本镰仓幕府执权时宗聘请,至日本九州,任圆觉寺住

持,创日本临济宗圆觉寺派。祖元卒于1286年。

1282年(元至元十九年)

日僧日莲卒。日莲创日莲宗(即日莲法华宗),从天台宗分出,但有自己独特的教义 。

1284年(元至元二十一年)

噶玛噶举黑帽系第三世攘迥多吉生于后藏贡塘,他被认为是第二世噶玛拔希的转世,

这是西藏第一次确认转世灵童。(见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第一一八页)

1293年(元至元三十年)

越南陈朝仁宗禅位于英宗,出家修禅,创越南禅宗竹林派,提倡三教合一,认为佛法

即是老子之“道”,亦是孔子的“中庸”。

1314年(元延佑元年)

越南陈英宗主动禅位,依僧法螺从事铸像、印经活动。

1322年(元至治二年)

西藏布顿仁钦朱著《佛教史》(又称《善逝教法史》)。(见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

略》第一八一页)

1348年(元至正八年)

高丽僧慧勤入元达燕京法源寺,初参印度指空和尚。二年后,至平江府(今江苏苏州

)参净慈寺蒙堂和尚,又参平山处林禅师(临济宗第十八代)。至正十八年归国。1371年

,被高丽恭愍王封为王师。(见朱谦之译日本忽滑谷快天著《韩国禅教史》第二三八页)

1353年(元至正十三年)

老挝法昂创建了独立的南掌国,将南传上座部引入老挝。法昂自幼生长在柬埔寨,在

吴哥王扶持下取得王位。

14世纪中叶

西藏帕竹万户逐渐强大,至1349年已先后兼并雅桑、止贡、蔡巴等万户领地。至135

4年更败萨迦,并后藏。元室加封帕竹万户长为大司徒。(见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

第二四五页)

1361年(元至正二十一年)

泰国素可台王朝拉玛甘亨的孙子吕泰,放弃王位,在芒果林佛寺出家。所著《三界论

》保存至今。同年,素可台属国阿输陀耶王国迎来斯里兰卡使臣,上座部大寺系成为国教 。

1368年(明洪武元年) 明太祖诏令禁止白莲社、大明教和弥勒教等一切“邪教”,立善世院以统僧众。

1372年(元宣光二年,明洪武五年)

青海宗喀巴时年十六,遵师(顿珠仁钦)命至西藏止贡寺,拜见止贡噶举派的却吉结

布(即仁钦贝),学习密法。此后,又遵师嘱,到各地谒名师学习《现观庄严论》等慈氏

五论、《量释论》等七因明论、《中论》等六如理聚以及一切显密经论。(见王森《西藏

佛教发展史略》附《宗喀巴年表》)

1373年(元宣光三年,明洪武六年) 元朝帝师喃加巴藏卜亲自到南京,朝见明洪武帝,被封为“炽盛佛宝国师”。(见王

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第二五五页)

1377年(明洪武十年)

明朝廷诏令全国僧人讲《心经》、《金刚》和《楞伽》,并命宗泐、如玘等人注释此 三经颁行。

同年,宗泐继慧昙后奉诏出使西域,五年后回国。带回《庄严宝王》等经。

1382年(明洪武十五年)

明朝廷再次强调洪武三年对佛教的管理措施,分寺院为禅、讲、教三类,要求寺院僧

众分别专业。禅,指禅宗;讲,指华严、天台、法相诸宗;教,取代以前的律寺,从事瑜

伽显密法事仪式。

1394年(明洪武二十七年)

明太祖发布新的“榜册”,规定不许僧人以化缘为由,强索捐助;不许僧人交结官府

,也禁止俗人无故进入寺院。

1401年(明建文三年)

宗喀巴在热振寺开始著《菩提道次第广论》。该著代表宗喀巴在显教方面的思想体系

,是黄教教义的根本经典。(见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附《宗喀巴年表》) 同年,朝鲜太宗即位,规定全国各宗派可留置寺院的限额。令裁减下来的寺院沙门还

俗,土地归国有,奴婢由政府处理。又废除王师、国师制度。

1406年(明永乐四年)

宗喀巴写讫《密宗道次第广论》。(见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附《宗喀巴年表》 )

同年,明永乐帝封帕竹首领扎巴坚赞为阐化王。(见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第二 六七页)

同年,即朝鲜太宗六年,“因议政府之启请,限制寺刹”(《朝鲜佛教通史》所引《

太宗实录》)。

1407年(明永乐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