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业绩考核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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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员工业绩管理及考核办法

(试 行)

编 制: 审 核:

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站

二○一四年一月一日

锅检站2014年内部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与中心发展相适应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锅检站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中心与锅检站2014年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业绩管理和考核的基本原则是:以工作业绩为核心,实行综合量化考核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坚持严考核、硬兑现的原则。

第二条:根据完成检验工作量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量化打分,作为兑现奖金的依据。

第二章 绩效考核管理机构和运作程序

第三条:为加强综合考核、评价,站内成立绩效考核小组,其成员有站长、书记、副站长、各室主任及业务员。按照考核内容测算季度(年度)考核分值、奖励和处罚逐项考核打分,考核结果由业务员汇总,由站长或书记或副站长审批后进行公示。量化考核结果样表见附表1。

第四条:考核组织运作程序:

锅检站实行月统计、季考核,即对每个月的工作量进行统计,但不进行考核,在当季度最后一月对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量化打分,考核后进行季度奖金兑现,年终进行总兑现。

第五条: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一、无论劳动形式,除下列人员外的全部人员实行绩效考核: 1、统招新分配至本站员工实习期未满者; 2、留职停薪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3、受留职察看处分,处分期未满者;

4、站长、书记、副站长不在本单位考核,考核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进行。 二、由外单位或中心其它部门调入本站员工,在调入本站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的考核,其岗位系数为0.8执行;试用期满后仍不能独立顶岗者,其岗位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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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按第九条执行。在试用期三个月内本人认为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可以提前向本站提出书面申请结束试用期,但须由本站技术负责人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

第三章 绩效考核管理形式

第六条:绩效考核评分按任务完成、责任大小、安全、质量、劳动纪律等全面考核。 第七条:绩效考核岗位分为技术负责人岗位、质量负责人岗位、室主任岗位、检验检测岗位和综合岗位五个岗位;

第八条:检验检测工作量统计,以实际完成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容积为单位进行计算模式,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个人日工作量

个人日检测容器工作量=当日检测容器的总容积÷参与此次检验检测人数(换热器类容器容积按直径、长度进行计算)。

个人日检测锅炉工作量=当日检测锅炉的总容积÷参与此次检验检测人数(依据各类锅炉检验工作量折算成相应工作量的容器容积)。具体折算关系见附表2。

对于小于20方的容器和其他检测工作,按附表3进行相应的折算。 2、个人季度(年度)工作量

个人季度(季度)工作量=个人当季日工作量之和 3、站内总工作量

季度(年度)总工作量=每个人季度(年度)工作量之和 第九条:劳动贡献系数和绩效考核权重设定及计算方法

1、各岗位劳动贡献系数的设定:按站工作任务、工作量、安全风险的大小及贡献测算确定。具体为:

①、站内新来员工试用期满但不能独立顶岗的员工劳动贡献系数为0.5; ②、员工轮休假期间劳动贡献系数为0.9;带薪年休假期间劳动贡献系数为0.95;探亲假期间劳动贡献系数为0.85;病、事假期间劳动贡献系数为0.6;

③、综合管理岗位及检验检测岗位室内工作劳动贡献系数为1.00; ④、现场检验检测劳动贡献系数为1.05; ⑤、现场检验检测负责人劳动贡献系数为1.10; ⑥、现场安全监督劳动贡献系数为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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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室主任在岗日系数0.1,纳入岗位绩效进行考核; ⑧、借调至外部单位人员连续借调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岗位系数为0.95。 2、岗位权重设臵及计算方法:

①、本站按岗位特性对不同岗位进行权重设臵,本站岗位分为综合管理和检验检测岗位。

②、权重设臵:

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管理岗位以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岗位工作任务业绩权重60%,岗位绩效权重40%;检验检测岗位以检验检测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岗位检验工作量业绩权重60%,岗位绩效权重40%;

③、季度考核分值计算方法: 综合管理岗位:

考核分值=60×(室内工作天数×1.0+轮休假天数×0.9+带薪年休假天数×0.95+探亲假天数×0.85+病、事假天数×0.6+职务岗位系数×季度(年度)在岗天数+0.95×季度(年度)借调时间)/季度(年度)天数)+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

检验检测岗位

考核分值=60×(室内工总天数×1.0+(个人月工作量×检验检测在岗人数×检验检测天数)/站季度(年度)总工作量×1.05+负责人天数×1.1+监护天数×1.2+轮休假天数×0.9+带薪年休假天数×0.95+探亲假天数×0.85+病、事假天数×0.6+岗位系数×季度(年度)在岗天数+0.95×季度(年度)借调时间)/季度(年度)天数)+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试用期考核分值=60×在岗天数/季度天数×0.5+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④、年度考核分值计算方法

年度考核分值为季度考核分值之和。 ⑤、岗位绩效评分见附表4

⑥、工作业绩分值超过80分以80分计。 第十条:休假

1、员工休假包括轮休假和带薪年休假,相应实际天数按规定执行。 2、各类休假期间的劳动贡献系数按本办法系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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