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设置竞聘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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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岗位设置竞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教师队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29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邮办发【2011】83号),2015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邮编【2015】27号),《高邮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调整及人员聘用工作指导意见》(邮教发〔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是指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术人员。

二、调整原则

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一票否决。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本次因机构编制调整,晋升五级岗位需首聘六级岗位),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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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三)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九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十级职员岗位应聘到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教师资格及学历要求 凡需岗位晋升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资格(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该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高、职中教师应具有高中(职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2.学历 (1)高级职称教师:都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级职称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初级职称教师: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四、岗位设置竞聘量化考核说明 项目 分值 职龄 教龄 60分 考核方法 取得现有职称每年得2分 以教育局核准的教龄年限计算,每年得1分 师德考核合格得10分 考勤满分为10分,每少一次扣0.1分(按学期平均计算) 2

考核分 师德 10分 考勤 10分 全日制班级学科专任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课时打8折)平均每周10节,校级领导平均每周2—3节,中层干部平均每周4—6节,达到该标准给8课时量 12分 分,每多一节加0.3分,每少一节扣0.3分,累计加满、扣完为止。(按学期平均计算;男55周岁以上至57周岁整、女50周岁以上至52周岁整,每周补2课时,男57周岁以上至59周岁、女52周岁以上至54周岁,每周补3课时。) 管理工作 3分 担任全日制班主任或中层以上干部的每年得1分。每年最高分为1分。 获得省技能大赛、省信息化大赛、省两课评比(赛省级大赛 5分 课)、省创新大赛、省创业大赛、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的得4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1分。(含指导学生) 破格 省市特级教师在满足岗位基本年限的条件下直接升入上一级。 说明:1.除职龄、教龄外,其它项目考核时间为2013年9月1日~2016年元月。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在本聘期内退休的同志予以照顾,可以进入上一级。 五、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步骤 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6年3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4个步骤实施: 1.完成岗位设置变更申报。(2016年1月15日---1月18日)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岗位设置变更申报表,进一步核对确认报送。公示各层级指标。 2.组建岗位设置方案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定岗位设置变更实施方案,并经教代会通过。(2016年1月18日---1月25日)《岗位设置变更实施方案》上报教育局 3.经个人申请,工作小组考核,公示各层级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教育局进行初审。(2016年1月25日---1月30日)上报材料:《各层级拟聘用人员名单》(纸质及电子档)、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完善聘用工作。(2016年2月) 上报材料:《岗位等级变动核准单》一式四份、《聘用备案表》一式三份及《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3

5.审核批准。(2016年3月) 六、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成员如下: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荣平

副组长:徐鸿洲 王兆坤 刘玉峰 单国周 周立鸣 成 员:李荣赋 郭 晔周 兵 张 军夏友华

李庭秀 金本忠 杨松斌 周 剑 施加祥 王 曦 倪玉斌 陈永清 蒋映农 汤明清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工作小组。 组 长:吴荣平

副组长:徐鸿洲 王兆坤 刘玉峰 单国周 周立鸣 成 员:李荣赋 郭 晔周 兵 夏友华 周 剑

施加祥 王 曦 张 军 汤明清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本方案解释权归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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