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范本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潍坊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范本更新完毕开始阅读9b5bddcfaa00b52acfc7ca98

6 规划图则单元控制导则

6.1为便于规划管理,本区划分为 个规划图则单元,具体参见规划图则单元划分示意图,并对每个规划图则单元规定了主导属性、用地规模、用地强度、 “六线”控制的强制性内容。

6.2规划图则单元控制导则中的涉及到强制性控制指标需强制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确因外部条件或发展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应由原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

规划图则单元具体内容如表6-2:

表6-2规划图则单元控制内容一览表

编码 主导 属性 用地 面积(Ha) 人口 规模 红线 控制 绿线 控制 紫线 控制 黄线 控制 蓝线 控制 橙线 控制 配套 设施 备注 (填表说明如下:

主导属性——填写图则单元的主导性质,如综合发展区、居住区、商业区、公共服务设施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对外交通设施区、市政设施区、文化娱乐区、工业区、仓储区、生态景观区、村镇发展区等;

用地面积——填写图则单元内除主次干道以外的建设用地面积(包括村镇建设用地,但不包括水域、山地、林地等其它用地);

人口规模——填写图则单元内的规划控制人口数量,单位为万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红线控制——分道路类别填写图则单元涉及的主次干道名称、红线宽度、断面形式,公交站场的位置,立交、交通广场等交叉口的位置;

绿线控制——分类别填写图则单元内涉及绿地的名称、位置、规模(或宽度);

紫线控制——填写图则单元内涉及的文物、城市紫线控制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其他历史文化资源的名称、等级(或类别)、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

黄线控制——填写图则单元内涉及的35KV及以上等级的高压线位置、保护范围宽度等;轨道交通线路的名称、位置,站点和设施的位置,相关保护控制范围等;

蓝线控制——填写图则单元内涉及的河湖水面等水体名称、位置、规模(或宽度)、保护范围宽度等; 橙线控制——填写图则单元内涉及公用设施控制线等。

配套设施——填写图则单元内涉及的地区级、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名称、位置、内容和规模等。

备 注——填写图则单元内需要特别说明的相关信息)

55

7 附图

(1)规划分区位置图,标明规划区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及交通联系。 (2)土地利用现状图,按《潍坊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的原则标明现状各类用地范围,道路网络、公共配套设施现状,市政设施及管网现状,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3)土地利用规划图,按《潍坊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的原则划出各类使用性质用地范围,道路网络。

(4)六线规划控制图,分别标明六线规划控制界限及相关控制要求,并绘制六线综合图。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标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与用地范围。 (6)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与用地范围。 (7)高度分区图,标明高度分区的界限和控制要求。 (8)特定意图区划分图,标明特定意图区划分的界限。

(9)图则单元划分示意图,标明图则单元的界限、编号,注明主导属性。

56

(封面)

潍坊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文件

XX片区XX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分则文本?图则

规划编制单位: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57

1 分则概述

1.1规划管理控制分则是潍坊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潍坊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内控图则。本分则由分则文本、图则两部分组成。图则包括规划图则单元划分示意图与规划图则单元详细图则两部分。规划图则单元划分示意图包含各功能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规划图则单元划分界线,标明编码及主导属性等内容;规划图则单元详细图则由规划图则单元区位图、规划图则、分地块规划控制内容、规划图例、规划图则单元控制内容与规划控制条文等内容组成。

1.2为便于规划管理,将规划范围划分为____个规划图则单元,具体参见规划图则单元划分示意图。图则以规划图则单元为单位进行编制。

1.3本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分则的有关规定。分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山东省及潍坊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1.4在本规划单元内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均应以分则的要求为依据。

1.5分则规划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与指导性指标,强制性指标应严格遵守,指导性指标可根据管理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六线”线位(城市支路的线位、110KV以下高压线线位、街头绿地位置除外)、界定的用地性质(高压走廊、城市紫线和部分文物紫线除外)、规模及所附属的控制要求属强制性指标(内容);公益性公共设施(含居住社区中心、基层社区中心)、市政设施用地的性质和规模属强制性指标(内容)。其余内容(包括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用地位置)属指导性指标(内容)。

规划图则单元控制内容中净用地面积、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城市公园属强制性指标(内容);街头绿地、配套设施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属强制性指标(内容),位置属指导性指标(内容);其余属指导性指标(内容)。

规划图则单元边界属强制性指标(内容);地块边界及分地块控制内容属指导性指标(内容)。

1.6本分则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总则,由潍坊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7本分则的解释权属潍坊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如需调整,必须符合有关程序规定。

1.8本分则经潍坊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自批准之日开始实施。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