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解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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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和要求:

1、听取工程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3、查阅工程有关的档案资料。

第十九条 “扬子杯”工程评审实行综合考评制度。综合考评总分100分,其中,开工检查15分、过程创建35分、复查评选50分。综合考评得分超过90分的工程可以进入优质工程审定程序。

第六章 奖励

第二十条 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扬子杯”优质工程表彰活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通报表彰优质工程和优质工程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召开颁奖大会。大会上,向获得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单位授予“扬子杯”奖杯、奖牌和获奖证书,向优质工程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授予奖牌和获奖证书。

第二十一条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获奖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参加工程招标投标时给予奖励。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企业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章 纪律

第二十二条 “扬子杯”评审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申报、推荐、复查、评选和审定等各个环节有关责任人应对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三条 “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评审工作人员如有违纪收受礼品、礼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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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报国家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工程在获奖后,被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鉴定确实的,将取消该工程的获奖称号。

第二十六条 对获得“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等)的评选。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一: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附件二: 过程创建节点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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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地区: 序号: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

申报表

申报奖项类别 □综合奖 □专项奖

申报工程名称(全称) 申报单位类别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申报单位名称(全称) 开工日期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 申报单位联系电话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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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郑重承诺: 本企业在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所填报的《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以及过程创建和评选资料的全部数据和内容都是真实的,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们深知提供虚假资料和作出的虚假声明都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此次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人及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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