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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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党委会的设立、人员构成、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及开展工作详细情况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是教育工委领导下的党的一级基层组织,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我院党总支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宣传、纪检、统战、保卫、青年等委员由总支委员兼任,总支委员中含院级领导2人、学生工作干部1人、教师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人,研究生学历2人,是一个老中青三结合的班子。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党龄,书记和副书记必须具有3年以上党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教育工委批准,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一般情况下应按期换届,届期内委员空缺,应及时补齐,其任期与本届委员会任期一致。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制定了《中共重庆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重庆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制度》、《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议事、决策规则。这些制度对党总支议事方式、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决议、会议决议执行与会议纪律与保密等等基本环节上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几年的党建工作的实践中,学院总支班子成员均能自觉地按议事决策规则办事,凡涉及到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均能按党总支委员职能分工要求提出议事项目,然后按事项的性质分别提交党总支会议或党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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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会议讨论与决策,这样的工作制度对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充分发挥总支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及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党总支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包括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党政决议、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教育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与稳定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校园,做好保密、政治保卫等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完成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党总支委员会开展的工作包括每学年初根据学院党政工作计划制定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教育工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学年末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上报书面总结报告,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报告学院的改革、建设与发展等重要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工作,每学期举办一期业余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上党课,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了党总支例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支部书记会议制度、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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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及开展工作详细情况

院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定于每周一下午15点至16点进行,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推迟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其他副院长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可指定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列席。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和学院领导集体决议中有关党政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讨论、制定落实学院领导集体关于学院办学方针、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研究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学期工作安排、院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请示或重要报告;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专业建设规划、科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研究决定基建项目及大宗设备购置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根据有关规定,拟定学院党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党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师生员工的奖惩办法;根据教学、教辅及党政人员岗位聘任的有关规定,决定教学、教辅、党政科级以上的岗位聘任;研究制订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励及处分;讨论处理工会、教代会、学代会等学院团体提出的有关党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学院党政工作中须经院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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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主要包括按照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行政职能分工的原则议事和决策;提交重要议题的单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由党政办公室当天上午分发与会人员;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院领导做出说明,然后针对议题进行研究,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做出明确决定,作为决议;集体讨论问题时,既要畅所欲言,又要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如果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列席人员不参与问题的最后表决。其他与会人员经同意可对有关问题做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解释性的说明。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按拟定议题议事,除突发性重大事件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全体与会者应按时到会,凡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会议期间除紧急公务外,不得另行处理其他事务。

七、党委和行政的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负有共同责任。按照“明确职责,健全机制,交叉任职,共同负责”的要求,学院行政和党总支之间依据职责范围,应形成既有利于行政开展工作,又有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管理格局,以保证和促进党的建设和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完成。为此,学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党政沟通协调、决策和监督机制,凡属学院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决策之前,党政领导之间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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