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业务服务合同(XX银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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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XXXXXXXXXXXX

协议签订地及履行地:XX市XX区

甲方: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XX 联系人:冯XX

联系电话:151010XXXXX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北街X号XX大厦XX层

乙方:浙江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井XX 联系人:肖X

联系电话:021-616XXXXX: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XX市XX区学院路XX号XX大厦X号楼XX层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代收付业务合作达成以下协议,以昭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代收业务:

本协议所称的代收业务是指甲方向乙方发起代收指令,或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乙方的系统从甲方指定的客户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开立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具体以实际可扣款的账户为准,下同)扣除相应资金,并于代扣成功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转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以下简

称“甲方收款账户”),详见附件一。 1.2 代付业务:

本协议所称的代付业务是指甲方向乙方发起代付指令,或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乙方的系统从甲方指定的付款账户(以下简称“甲方付款账户”,详见附件二)中扣划相应的资金至指定的客户账户。

1.3 甲方向乙方申请开通的业务为 (1)和(2) 。

(1) 代收业务; (2) 代付业务。

1.4 本协议项下业务的实现方式为 (2) 。

(1) 发送指令。指甲方通过乙方系统直接向乙方发送代收付指令。 (2) 甲方授权。指甲方授权乙方或第三方向乙方发送代收付指令。

第二条 代收、代付指令

2.1 甲方应通过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安全认证方式发送指令,对于经甲乙双方认可

的安全认证方式发出的指令均视为甲方本人操作,乙方无进一步核实的义务。

2.2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的数据格式及数据提交方式向乙方发送指令。 2.3 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中明确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名称、身份信

息、指定的客户账户和金额等),在收到甲方指令后执行相应操作(如代收付的客户账户是乙方合作机构的,则实际到账时间以合作机构为准)。 2.4 甲方应保证所提交的业务指令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且该等业务指

令经过适当的授权(如需)。

2.5 乙方不对甲方指令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查,不承担因执行甲方指令而产生的任

何责任。因执行甲方指令而导致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应全部赔偿。 2.6 本条不适用于业务实现方式为甲方授权的情形。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乙方

有权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直接执行对应的业务指令。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非因乙方过错而导致的甲方与客户账户持有人之间的任何纠纷,均独立于本

协议项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安排。对于甲方与客户账户持有人之间的纠纷或争议,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3.2 甲方如在乙方开立代收付的结算账户,甲方承诺:(1)甲方具备开立结算账户

必备的审批、备案和授权,能够合法持有该等结算账户,有权使用该等结算账户开展代收付业务;(2)甲方结算账户处于有效状态,不存在被冻结或限制使用的情形;(3)结算账户上不创设或维持任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质押)。因甲方结算账户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指令无法全部或部分执行或无法从甲方结算账户代收或代付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款项,乙方不承担责任。

3.3 对于代收业务,甲方应确保代收客户账户的持有人授权同意通过乙方办理代

收业务。如果因为代收客户账户的持有人未授权、授权有瑕疵等其他异常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或乙方由此产生其他不利影响的,甲方应予以全部赔偿,并尽全力配合乙方予以解除相应不利影响。

3.4 因代收客户账户存在余额不足、被冻结、被采取限制措施等其他异常情况,

导致乙方执行指令不成功的,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5 对于代付业务,甲方应保证甲方付款账户内有足够的可用余额,如果甲方付

款账户内无足够的可用余额等其他异常情况导致乙方执行指令不成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不利结果;因代付客户账户存在冻结、限制使用等其他异常情况,导致乙方执行指令不成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6 甲方应保证代收、代付款项及其用途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保证其申

请代收、代付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中关于人民币结算账户、金融、税收、反洗钱等方面的规定。如果甲方的指令违反上述规定或乙方应遵守的其他规定,乙方有权依据其自由裁量而拒绝执行该等指令。因甲方指令违反上述规定或乙方应遵守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已经承担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3.7 如被代收的客户对于甲方代收指令存在异议时,乙方应及时通过本协议文

首约定的电子邮箱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妥

善处理纠纷。如超过期限纠纷仍未解决的,则甲方应承担无条件先行赔付责任,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的保证金专户中扣除相应款项退还给客户,因此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纠纷。如甲方未存入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收款账户或甲方付款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退还给客户。

3.8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仅限甲方自身使用,不得将本协议项

下服务提供或变相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

3.9 本服务项下乙方向甲方追偿情形或甲方应向乙方赔付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有

权直接从甲方收款账户或甲方付款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偿付。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代收、代付服务,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协

议中约定的代收、代付业务所需的技术支持。

4.2 乙方在代收、代付业务处理完成后,应及时在其系统中记录代收、代付业务

的处理结果。

4.3 本协议项下乙方对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代收付失败、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交的指令是否完整、填写是否正确,若甲方提交的指令

不符合乙方相关业务规则要求、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指令不准确、不完整的,乙方有权不予受理。

4.5 根据监管部门或业务管理要求,乙方有权使用控制交易限额、笔数等手段对

其资金交易进行风险监控。

4.6 乙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代收、代付服务,但应提前通过

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或在乙方网站进行公告。

4.7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经营境况等不时进行各种形式的审

查,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信息、书面说明和/或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配合乙方的审查。

4.8 如代收客户账户因错误扣款、代付客户账户因未及时到账而产生投诉的,乙

方有权将甲方相应的指令告知客户,但乙方无义务处理客户纠纷(业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