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次环评公示简本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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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百万吨级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放。

(4)动力站锅炉燃烧烟气排放控制

动力站锅炉烟气采用电袋式除尘、炉内添加石灰石+炉外半干法脱硫和SCR烟气脱硝工艺,烟气经处理后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运行行动计划》(2014-2020)要求后排放。

(5)污水处理场的恶臭气体排放控制

对污水处理场的无组织恶臭面源采取加盖密闭收集,并采用生物脱臭技术处理,处理后净化气中污染物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应标准要求。

(6)储运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

甲A类液体选用球型储罐,甲B类和乙A类液体选用内浮顶罐,乙B和丙类液体选用拱顶罐,外购NAP油和环氧丙烷产品选用低压拱顶罐。根据介质性质、装置要求等,储罐相应设置氮气密封设施,可有效减少油品储存过程中因大、小呼吸产生的烃类挥发无组织排放。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罐区设置油气回收设施,液体产品装卸采取油气回收措施,减少储运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3.2.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按“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回用”的原则设置排水系统。 (1)蒸汽裂解装置废碱液处理系统

本项目蒸汽裂解废碱液选用空气湿式氧化法,即在高温条件下将废碱液中的硫化物氧化,不仅可氧化硫化物,达到脱臭的目的,还可氧化一部分有机化合物,氧化后的废碱液和尾气混合物流入气液分离罐,分离出来的尾气送全厂综合焚烧炉处理,出水经中和后送污水处理场低盐系列处理。

(2)污水处理装置 a、低含盐处理系列

低含盐污水处理系列,设计规模1000m3/h。低盐系列污水经调解、中和、气浮、生化(A/O)、混凝沉淀、臭氧催化氧化+BAF进行处理,出水满足回用水装置进水指标后,全部进入回用水装置处理。

b、回用水处理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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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用水处理系列,设计规模1000m3/h。低盐处理系列出水进入回用水处理装置,采用“调节+沉淀+软化+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回用水指标要求,作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

c、高含盐污水处理系列

高含盐污水处理系列,设计规模为800 m3/h,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中和、CAF、DAF、均质、二级生化(A/O)、沉淀、臭氧氧化+BAF”工艺进行处理,出水满足标准要求后排海。

3.2.3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剂、废吸附剂、污水处理场“三泥”、动力站灰渣等,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理,不直接对外环境排放。在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对有回收价值的废催化剂进行回收利用,对动力站灰渣进行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2.4 噪声防治污染措施

噪声防治上主要在设计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火炬头、蒸汽放空口等安装消音器,以降低气流噪声的影响;在总体布局上合理布置,将高噪声设备隔离布置在室内,充分利用建筑物、绿化屏障及距离衰减作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2.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根据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污染物处理装置及事故应急设施布局,划分不同污染防治区,分区采取地面防渗措施,对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并设置地下水监测系统。

根据现有项目厂区、码头库区、管廊区的地质与水文地质调查资料,应降低厂区与码头库区地下水力坡度,减小地下水的径流速度,控制工程建设期与生产期的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运移速度,防治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的扩散,以及向海域的运动。在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污染物在地下含水层中的运移,防止地下水污染及向海域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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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海洋污染防治措施

严禁工作船舶在码头海域排放含油污水,码头和码头库区产生的少量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泵至厂内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不在本码头接受处理。船舶压舱水在码头库区的压舱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3.3 项目环保投资

本项目预计环保投资约19亿元,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场,动力站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油气回收设施,工艺废气处理,厂区分区防渗,废碱液处理设施,事故污水收集池,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库、灰渣库及环境监测与管理系统等。

3.4 污染物排放汇总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4-1。

3.4-1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烟气量 废气 污染源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VOCs 污染源 废水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废水量 COD 氨氮 总氮 单位 108Nm3/a t/a t/a t/a t/a 单位 104t/a t/a t/a t/a 产生量 245.6 12461.35 4888.77 49492.64 1372.34 产生量 1284.4 5463.2 52.8 198.1 削减量 0 12074.93 2608.19 49196.91 390.97 削减量 660.4 396.2 0 0 外排量 245.6 386.4 2280.6 295.7 981.37 外排量 660.4 396.2 52.8 198.1 3.5 环境保护目标

3.5.1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是大气评价范围内人口集中居住区和社会关注区等,本项目评价范围确定为以AA/AE装置为中心,半径14km的评价范围。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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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和图2.2-1。

表3.5-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序号 1 2 3 保护目标名称 西林村* 港口村* 下堀村* 古雷村* (古雷镇驻地) 油澳村* 坡内村* 杏仔村* 半湖村* 龙口村* 西辽村* 岱仔村* 古城村* 下垵村* 古雷中心小学 岱仔小学 古雷镇政府 古雷镇卫生院 户数 220 348 121 人口数 / / / 距厂区的距离和方位 距离,m 4600 2930 1350 方位 N N N 距码头库区的距离和方位 距离,m 12710 11150 9550 方位 NE NE NE 备注 保护要求 古雷半岛 整岛搬迁范围内 古雷半岛 4 233 / 330 N 8680 NE 整岛搬迁范围内, 其中河边自然村属厂址占地范围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行 政 村 古雷镇 5 6 7 8 9 10 11 12 13 7 13 22 28 7 64 444 291 85 / / / / / / / / / / / / / 150 84 105 25床位 680 2310 1430 2680 2540 3520 4430 6920 700 4200 470 430 厂址占地 S SE S S SW SW S S N S N N 6900 5720 5810 4010 3000 2510 400 1450 320 9060 1730 2310 8830 NE NE NE NE NE NE NE NE SE NE NE NE NE 古雷半岛 整岛搬迁范围内 学 校 医 院 行 政 d f i j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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