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书缺陷分析及持续改进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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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情况下知情同意书应该由患者本人签字。但在涉及到配偶的利益,如乳腺癌手术切除乳腺、妇科疾病需要手术切除子宫等,应在患者本人知情同意签字的基础上,最好能得到其配偶的知情同意并签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放弃知情同意权并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的,应签署授权委托书。只有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权利代替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代替患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另外,病案中常常存在知情同意书患方签字不是委托书中的代理人,而是委托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家属或朋友,这种情况应加以改进;未成年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由法定代理人代替行使。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为监护人,依次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精神病人、老年痴呆患者及昏迷病人,他们的知情同意书可以分别由父母、配偶及成年子女签署。这里面我们医生要有法律意识,明白什么是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的概念。

4知情同意书书写质量提高的方法:加强医院病案质量管理,规范各种告知书的内容和格式,定期培训医务人员正确填写各种知情书,结合案例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各种知情同意书的书写质量将会逐步提高。

只有医务人员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及知情同意书的法律证据作用,才能提高知情同意书的书写质量,从而提高病案质量。既尊重了病人的权益,又为医务人员提供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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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保障,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

医务科 2010年12月28日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2010年

签署麻醉同意书的知情同意问题及持续改进

知情同意是一项医学伦理学原则,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法定权利,告知说明是医师的法定义务。签署麻醉同意书是以法律的形式书面证明了麻醉医师已经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患者行使了其知情同意权。麻醉医师应该按照医学伦理学的要求和卫生法的规定来签署麻醉同意书。要做到正确理解签署麻醉同意书的含义,选择正确的告知对象和签字人,告知的内容要充分且易懂,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在变更麻醉时重新进行告知并签字。包括术中变更手术方式也是如此。

手术麻醉前麻醉医师要与患者或其家属谈话、征得其同意并签署麻醉同意书。有些麻醉医师认为这只是一项工作程序,并不知道这是医学伦理学的要求和卫牛法的规定,有的甚至认为只要签署了麻醉同意书就可以免除其因过错造成对患者伤害的责任。作为患方来讲更是如此理解,这样其行为就有可能不符合医学伦理学的要求和卫生法的规定。存在着引起医疗纠纷的隐患。 1正确理解签署麻醉同意书的含义

知情同意是一项医学伦理学原则。卫生法中的《医疗机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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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条例》第33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执业医师法》第26条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也都规定了医师有告知说明的义务和患者有知情同意的权利。

签署麻醉同意书是以法律的形式书面证明厂麻醉医师已经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而患者也行使了其知情同意权,但并不能免除医师因过错造成对患者伤害的责任。如出现类似“本人同意接受麻醉,并愿意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各种风险”的免责条款,是不具有免除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的法律效力的。为了完善这种书面证明,麻醉医师应将告知的内容在麻醉同意书中标出,并在签字栏签上自己的名字,不允许让其他医师或实习医师代签;在麻醉同意书的末尾注明“我已清楚,我同意”字样,并让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字。

2选择正确的告知的对象和签字人

医学伦理学强调患者拥有知情同意权,但如果麻醉医师只告知患者,让其知情同意,而撇开家属,这是对中国传统理念的不尊重,而如果只告知家属而瞒着患者,不仅违反医学伦理学的要求,而且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lI条中告知对象为患者的规定。两种做法都有引起医疗纠纷的隐患,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对患者和家属都进行告知,让其知情同意,这样既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又不违反所有卫生法的规定,同时也尊重了中国的文化传统,从而避免了此类医疗纠纷的发生。由于麻醉同意书上的签字是签字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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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和知情同意的书面证明,具有法律效力,故必须告知的对象一定要让其签字,即告知的对象和签字人是统一的。另外,告知和签署麻醉同意书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基本要件,否则将失去法律效力。故在通常情况下,若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以及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则告知的对象为患者和其家属,并让他们都签字。但在下述情况下,告知的对象和签字人应为患者之外的其他人:(1)患者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因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为告知的对象和签字人。民法通则第14、16、17条认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顺序为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指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指定监护人。(2)患者签署委托书的,告知的对象和签字人为委托代理人。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从法律上讲,未成年人一般无需签署委托书,直接由监护人签字即可;(3)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家属为暂时的告知对象和签字人。(4)患者因为疾病等因素,难以理解所告知的内容并做出决定的,其家属或者关系人为告知的对象和签字人。(5)为抢救患者,在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时,可告知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并由其签字。 3告知的内容要充分且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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