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更新完毕开始阅读9ed949fe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268fdc8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

单位会计制度》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吉财会函[2013]121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3.03.12 【实施日期】2013.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师资培训班

的通知

(吉财会函[2013]121号)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2年12月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财政部令第72号)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函[201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保障事业单位平稳有效实施准则及制度,省财政厅决定举办全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师资培 1 / 3

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4月10日13∶00-12日17∶00。 培训地点:松花湖培训基地(吉林市丰满区)。 报到时间:4月10日8∶00-12∶00。 三、培训人员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及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1人、师资人员1人。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为免费培训。请参会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培训基地一号楼办理报到入住手续。

(二)请各地严格控制参加人数,非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聂国富 联系电话:0431-88550932 电子邮箱:781493901@qq.com。

附件:全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培训班报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3年3月12日

附件: 2 / 3

全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培训班报名表

(2013年4月)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