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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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综治中心应建有以下专门设施:a) 群众接待厅:由综治办和进驻的相关单位派员设置窗口,提供信访接待、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人口管理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b) 矛盾纠纷调处室:为综治组织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行政、信访部门与综治中心进行工作衔接,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调解土地权属争议、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调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环境保护部门调解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重大疑难环境纠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调解劳动关系纠纷,妇联参与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以及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提供场所。c) 监控研判室: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等提供场所。监控研判室应接入综治视联网,并逐步将本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接入。d) 为社会组织入驻从事有关工作提供专门场所。8.3 村(社区)综治中心设施建设的特殊要求村(社区)综治中心应建有以下设施(可一室多用):a) 群众接待室:设置工作窗口,提供人民调解、人口管理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或解答群众咨询求助,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

题。b) 矛盾纠纷调处室:为调处本地区群众矛盾纠纷提供必要场所,并与警务室(站)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实现衔接。c) 视频监控室:与本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进行联网,可接入综治视联网。d) 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心理辅导人员,协调组织志愿者,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e) 应为社会组织入驻从事有关工作提供专门场所。9 综治信息系统建设9.1 基本要求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应符合GB/T31000。9.2 系统配备要求综治信息系统配备要求如下:a)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综治中心应配备通信系统、大屏显示系统、考核评价系统、数据分析研判系统和综治视联网信息中心。综治视联网信息中心的视频会议系统至少具备1080P高清传输能力。省级综治中心大屏显示系统硬件设施尺寸不小于500英寸;市级综治中心大屏显示系统硬件设施尺寸不小于300英寸。b) 县(市、区、旗)综治中心应配备通信系统、大屏显示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和综治视联网信息中心。大屏显示系统硬件设施尺寸不小于150英寸。综治视联网信息中心的视频会议系统至少具备1080P高清传输能力。c) 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应配备通信系统、显示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和综治视联网信息中心。显示系统硬件设施尺寸不小于55英寸。综治视联网信息中心的视频会议系统至少具备1080P高清传输能力。d)

村(社区)综治中心至少配备一台电脑终端,以及信息采集录入系统、信息处理系统、通信系统。逐步为每名网格管理员配备手持信息采集终端或提供相应的手机 APP,实现对有关信息的采集,并与综治中心互联互通。9.3 网络建设要求综治信息系统网络建设要求如下:a) 省(自治区、直辖市)综治中心网络上联采用1000M 网络与中央平台对接,下联采用1000M网络与市级平台对接整合。b) 市(地、州、盟)综治中心下联采用至少100M 网络与县级平台对接。c) 县(市、区、旗)综治中心下联采用至少100M 网络与乡镇级平台对接。d) 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下联采用至少10M 网络与村级平台对接。e) 村(社区)综治中心至少配备10M 网络。9.4 省级“综治云”和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要求省级“综治云”和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要求如下:a)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综治中心通过搭建高性能服务器与存储设备,构建虚拟化资源平台、大数据平台等,形成超强计算能力、超大存储容量的计算资源池与存储资源池,为综治信息系统的应用提供基础环境服务。各类系统功能通过数据服务与软件服务建设,为省、市、县、乡、村(社区)五级用户提供分级授权访问和信息数据存储服务,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的深度合成应用。b) 在省级综治中心利用分布式计算和分布式存储等大数据技术,建设独立的大数据资源中心,实现数据

资源的一体化管理。数据存储期限根据重要性分为3个月、6个月、1年和永久。9.5 配套设施综治信息系统建设需要的配套设施要求如下:a) 各级综治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满足上述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信息网络用房、通信机房等设施。b) 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应与信息安全“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推广应用国产信息技术与产品,建立健全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网络安全关键技术保障机制,按要求开展综治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禁止将未经安全验收的项目投入使用。10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10.1 基本要求坚持依规建设、按需联网、整合资源、规范应用、分级保障、安全可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公安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要求,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和传输网络,将各有关部门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资源全面连通接入,并与中央综治办的交换共享分平台有效对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区域视频图像资源联网共享。a) 加强统一规划,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 GB/T31000,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b) 根据互联互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已建和在建系统应进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