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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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 3.1 资金

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

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 3.2.3 公司股利分配; 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

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 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 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 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

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

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6. 大额资金使用审批

6.1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6.2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总经理、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签审。

7. 大额资金使用支付

7.1 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效经济合同协议、请示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分管领导。

7.2 支付审批:公司经理办公会对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书面形成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7.3支付复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填写大额资金使用支付申请单并附有关资料,按5条办法的审批权限,实行联签联审。公司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相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8.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9.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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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