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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

C.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以实际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销售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计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 【答案】CD

【解析】选项A: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是既买又卖的业务,分别按购销业务处理;选项B:以旧换新业务中,只有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税,其他货物以旧换新均以新货物不含税价计税,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6.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2月将2月份购入并投入使用的设备一台对外投资,购入时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税款34000元,10年使用期,投资时无法确定销售额(假设当期无进项税额)。 【答案及解析】

固定资产净值=200000-200000÷10÷12×10=183333.33(元) 应纳增值税=183333.33×17%=31166.67(元)。 7.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 (1)(两次结算)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 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2)(一次结算)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 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8.营改增纳税人销售额的特殊规定(重点)

(1)融资租赁: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①直接租赁的有形动产融资性租赁(除售后回租):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安装费、保险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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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售后回租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销售额=价款和价外费用-本金-借款利息-债券利息(一本两利)

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4年4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融资租赁总结 34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融资 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性售后回租服务 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其他有形动产 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融资租赁服务 的余额为销售额 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批准 2014年4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 【新增】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随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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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8.营改增纳税人销售额的特殊规定(重点) (2)交通运输服务(掌握差额计税) ①航空运输业: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②客运场站服务: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

③国际货物代理运输: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后的余额。 (3)现代服务

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视同销售方式下的销售:

(1)纳税人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有价税务不认可);

(2)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没有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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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销售额确定方法 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或者=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有售价,但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解释1】“成本”分为两种情况:①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②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根据规定统一为10%。

【解释2】组成计税价格的适用,必须在纳税人没有平均价格可以参考的前提下才能适用。(顺序、组价)

【营改增】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销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计算该项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案及解析】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为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或接受应税服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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