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质量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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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地方政府牵头的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交换共享第三方信息,构建纳税人、国税部门和社会经济管理部门“三方采集”模式,不断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切实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严格信息审核。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办税服务大厅对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申报资料和信息采集表进行逻辑性初审,税源管理部门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对纳税人各类申报信息和财务信息进行复审,确保通过每一个岗位,每一笔数据录入,每一天的数据零差错,实现每个录入数据的零差错目标。三是严控信息录入。从源头上加大对信息采集违规操作的监管力度,强化信息采集责任,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可用。

(三)制定考核办法。把“数字化”的概念引入到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中,通过具体数字反映干部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对基层操作人员从事业务操作的数量和差错情况进行统计,对于那些承担业务量大、差错又少的操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虽少但对基层的触动很大,形成了一种对每天付出大量劳动的普通工作人员进行正确评价的良好导向。同时,在征管质量指标、目标考核指标的设计上,要广泛调研,征求各部门对于目前各种考核指标的意见和建议,切合基层管理实际。

(四)建立数据质量预警系统,实现对税收数据和征管质量的预警和管理。由信息中心会同征管科组建该系统,实现对在综合征管软件特定模块中录入的内容进行实时严格的规则检查,对不符合规则的自动进行提示和拦截,减少了因录入不准确而产生的数据错误。并且预警系统可以设置按照预设的指标,对录入时发现不了的错误信息,从综合征管软件中自动提取数据,筛选过错行为,生成考核结果,实现了用信息化手段对税收数据进行考核。

(五)制定数据反馈流程。信息中心对各项信息数据进行检测,对出现的异

常数据,由征管科进行通报,同时相关业务科室对异常数据修改进行具体指导或报市局修改,对下发的数据质量监控报告进行跟踪管理,监督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各管理科、分局和办税服务厅按照意见对异常数据进行有针对性的落实,对各项数据落实情况层层进行反馈,最终由征管科对各单位落实反馈汇总情况进行整理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