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县城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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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县城住房建设规划

(2006—2010)

文 本

南澳县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住房现状与需求---------------------------2 第三章 住房建设目标与规划-----------------------3 第四章 住宅建设用地供应-------------------------5 第五章 2006、2007年度住房建设实施计划----------7 第六章 住房建设相关政策与策略------------------8 第七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保障机制------------------10 第八章 附则-------------------------------------11 附表:

附表1、南澳县县城“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指引 附表2、南澳县县城“十一五”期间住宅用地供应指引 附表3、南澳县县城2006年度住宅用地安排一览表 附表4、南澳县县城2007年度住宅用地安排一览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为加快南澳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加强对县城区近期住房建设,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层次规划要求,按照国家房地产调控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与《南澳县县城(后宅镇)总体规划(2005—2020)》的城市规划区范围相一致,即南澳县城区,包括北至后江湾、南至前江湾、西至西二环路-黄花山森林公园山麓(等高线100米)-水泥码头、东至后宅镇域东界线的区域,总面积25.9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与《南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年限相一致,即2006—2010年。 第四条 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建房字[2006]103号)等政策文件,以及《南澳县县城(后宅镇)总体规划(2005—2020)》、《南澳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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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上一层次规划为依据。 第五条 规划原则

“十一五”规划期内,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住房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协调、稳定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规划成果内容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以及必要的说明;其中,规划文本、附表、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 住房现状与需求

第七条 住房现状

至2005年底,南澳县县城区城市人口共4.72万人;住房建筑总面积为131.3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7.8平方米/人。 第八条 住房建设情况

“十五”期间,南澳县县城区新增、改建住宅用地21公顷左右、新增、改建住宅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左右。 第九条 住房需求情况

根据“十一五”期间南澳县住房需求预测,结合总体规划中确定人口增长的规模,规划期内南澳县县城区住房总需求量为39万平方米,至规划期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8.2平方米/人。依据本县不同收入家庭结构分析和县政府加强对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政策要求,规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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